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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养犬行为,邀您一起来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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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如何规范养犬?

凡在哈尔滨市建成区内未办理养犬登记证的养犬人,应主动到犬只办证网点办理养犬登记证。逾期未办理的,一律视为违法养犬,依照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对养犬人予以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后仍不登记的,将依法处理。此外,市民养犬应该依法、文明养犬,及时控制犬只吠叫,不应因养犬而干扰到他人的正常生活。

市民出门遛狗要注意哪些事项?

养犬人遛犬时必须按照《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

犬只外出活动时,应当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或者携带,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为犬只挂犬牌;

(二)用犬绳牵领犬只,犬绳长度不得超过2米;

(三)在公共楼道、电梯及其他拥挤场合为犬只戴嘴套或者怀抱;

(四)不得携犬与他人争道抢行,主动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五)有效制止犬只追咬行人、持续吠叫或者在人员聚集处追逐嬉闹;

(六)及时清理犬只的排泄物;

(七)不得乘坐公共汽车、电车、轮渡等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出租汽车的,应当征得驾驶人员同意。

第三十七条

禁止携犬进入下列区域:

(一)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办公区;

(二)学校教学区、食宿区,学前教育机构,医院,少年儿童聚集、活动的场所;

(三)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体育场馆等公众文化娱乐场所;

(四)宾馆、饭店、商店;

(五)候车(船、机)厅等公共场所,但符合有关规定的除外;

(六)中央大街等步行街、休闲体育广场、绿化地带和公园。

除前款规定外,其他单位和个人有权决定其经营或者管理的场所禁止携带犬只进入。

禁止携犬进入的区域,应当设置明显的禁入标志。

同时,犬类管理贯彻属地管理工作原则,辖区派出所为犬类管理主体责任单位,养犬扰民举报、投诉可以直接到派出所举报,也可以直接拨打 110 指挥中心电话,由指挥中心指派辖区派出所进行处理。

违规养犬整治行动常态化

针对中央大街、会展中心、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等大学校园、公园、旅游景区早晚违规遛狗现象严重的情况,哈市警方将持续采取多点巡查、联合执法的形式,对违规遛犬行为进行常态化巡查。

今后公安机关各基层派出所将深入社区,会同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养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像掌握户籍信息一样准确掌握辖区内犬只办证及饲养变动情况,督促养犬人自觉办理准养登记,督促饲养禁养犬市民自觉将犬只转移出建成区。

对发现的禁养犬,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将依据《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依法予以没收;

对发现一户饲养多条犬只的,将依据《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除保留一只准养犬外,将其余犬只依法留检。

对发现的不文明养犬行为,公安机关将告诫养犬人必须有效控制犬只吠叫,对外出时不给犬只佩戴牵引绳(牵引绳长度不得超过 2 米)及犬牌、犬证等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养犬人依法进行告诫并处以罚款处罚。

发现有养犬人携带犬只进入休闲体育广场、绿化地带和公园等《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携犬进入区域的,依照《条例》第六十条规定,责令养犬人改正并处以罚款处罚。

哈市共有犬只办证网点 8 处,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如下 :

1. 南岗区九州大地动物疫病诊疗服务中心

地址:南岗区马端街副 252-2 号

电话:84513881

2. 南岗区名冠宠物医院

地址:南岗区宣化街 321 号

电话:83028289

3. 南岗区金贝比宠物医院

地址:南岗区通达街 109 号

电话:86345792

4. 道里区名冠宠物医院

地址:道里区康安路紫金城 9 栋 12 号商服

电话:84323332

5. 香坊区科威动物疾病诊疗中心医院

地址:香坊区公滨路 126 号

电话:82429202

6. 香坊区博然宠物医院

地址:香坊区泰山路 76 号

电话:55181171

7. 呼兰区梦陶宠物医院

地址:呼兰区北大街 195 号鸿祥小区 1 栋地下室

电话:57342937

8. 阿城区亚骞动物诊所

地址:阿城区绿波小区 72 栋

电话:15604601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