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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养狗规定禁养犬目录,重庆养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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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成都市犬只禁养22种犬只有哪些
  2. 文明养狗法律规定
  3. 长沙养狗规定
  4. 禁养犬只去哪个网站查
  5. 2021年养狗新规
  6. 小区养狗最新管理规定
  7. 沈阳市最新的关于居民养狗的规定沈阳市禁养的犬种

成都市犬只禁养22种犬只有哪些

成都市禁止饲养的22种犬只都是属于烈性犬,大型犬。里面并不包含斑点狗,可以放心饲养。限养区内个人申请养犬的,携带犬只并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暂住证、动物免疫证和犬只一寸彩色照片1张,到犬只饲养地派出所或指定地点申请办理养犬登记。

具体22种禁养的犬只如下:

比特斗牛梗犬、斯塔福梗犬、阿根廷杜高犬、巴西非拉狗犬、日本土佐犬、意大利卡斯罗犬、中亚牧羊犬、俄罗斯高加索犬、西藏獒犬、意大利纽波利顿犬、法国波尔多獒犬、英国马斯提夫犬、秋田犬、德国牧羊犬、川东犬(重庆犬)、牛头梗、纽芬兰犬、爱尔兰猎狼犬、昆明狼犬、苏俄牧羊犬、大丹犬以及学名中华田园犬的土狗

扩展资料:

为加强养犬管理,维护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该《条例》经2009年10月23日成都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通过,2009年11月27日四川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批准。《条例》分总则、一般管理、限养区管理、法律责任、附则5章46条,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章限养区管理

第二十一条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单位因护卫等工作需要饲养烈性犬只或饲养多只犬只的,应当报所在地的区(市)县公安机关批准。

烈性犬、大型犬的品种目录,由动物防疫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二条限养区内养犬,养犬人必须携犬只免疫证明,在30日内到饲养地的公安派出所登记、办证。

参考资料: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百度百科成都市禁养犬只目录——成都本地宝网站

文明养狗法律规定

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犬只登记管理、犬只扰民伤人事件处置、犬只收容等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查处因养犬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等违法行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犬只免疫、检疫和疫情监测,实施犬只诊疗、防疫监督管理,指导死亡犬只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犬伤处置、狂犬病人救治、人用狂犬病疫苗注射、人类狂犬病疫情监测及卫生宣传教育等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及发展和改革、教育、司法行政、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园林和林业绿化、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审批服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养犬管理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养犬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本辖区流浪犬的控制和处置,组织饲养犬只的单位和个人做好犬只免疫工作,协助做好犬只登记等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其他管理人协助开展养犬管理工作,推进文明养犬社区治理,劝阻、制止不文明养犬行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制定养犬公约并组织实施,引导和督促养犬人遵守养犬行为规范。养犬行业协会、宠物协会、动物保护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团体和组织应当制定行业规范,教育会员遵守养犬法规,普及养犬知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养犬管理工作。养犬人是犬只饲养的责任人,应当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不得违反社会公德、破坏公共环境,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承担因违法养犬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提倡对饲养犬只实行绝育和投保动物饲养责任险。

法律规定宠物主人应注意什么

1.禁止饲养的犬类等危险动物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法律依据:

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长沙养狗规定

长沙养犬施行分区域管理制度,分为禁止养犬区、严格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

禁止养犬区是指机关办公区、医院、幼儿园、学校教学区、学生宿舍区及单位集体宿舍区等区域,该区域内不得饲养、繁殖、经营任何犬只。

严格管理区是指市区、县(市)人民政府所辖街道办事处管辖的区域,以及县(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区域。该区域内实行养犬许可制度和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制度,不得饲养、繁殖、经营危险犬只,且每户限养一只普通犬只,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扶助犬除外。饲养犬只生育幼犬的,养犬人应自幼犬出生之日起60日内,将超过限养数量的犬只转让他人,或送交犬只留检场所。

一般管理区是指禁止养犬区和严格管理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实行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制度。同时,《条例》实施前已饲养的超出限养数量的犬只,由养犬人自施行之日起90日内自行处理。

一、养狗的规定有哪些

1、在机关、医院、幼儿园、敬老院、学校等区域静止养狗,这是为了保护公共区域的环境和卫生。

2、饲养大型犬必须实行圈养或是拴养,不能在户外遛狗,如若要出门,需要给狗带上嘴套和拴上链子,防止狗无故伤人,并由成年人牵住。

3、养狗人应持有相关的养狗证明,还要给狗上户口,应该按照动物防疫的有关规定,定期带狗去动物防疫部门注射狂犬疫苗,并办理免疫证明。

4、养狗人带狗出门时要对狗在户外排泄的粪便及时清除,没有及时清楚的,城管会根据有关条例予以惩罚。

5、养狗人所养的狗不得影响和干扰他人的正常作息生活,不得任由狗恐吓他人或是伤害他人。

二、狗证的办理方法如下:

1、先确定自家狗狗是否是禁养品种,城市化地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部分地区禁止饲养高约40厘米大型犬;

2、去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派出所领取“养犬登记申请表”,按要求填写;

3、领着狗狗,带上申请表、身份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狗狗正面照片,去免疫站点接受狂犬病免疫接种并植入电子芯片,领取免疫证明卡;

4、带着免疫证明卡、个人身份证、房产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到居住地所在的派出所申请办理养犬登记;

5、登记成功之后,会得到狗证和狗牌。

法律依据:《北京市养犬暂行管理办法》第五条在准养区内养犬的,须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登记,核发准养证;禁养区内的机关、部队、科研和医疗等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养犬的,须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经所在地公安分(县)局批准、登记,核发准养证。外国驻华机构和外国人养犬,须经市公安局外事部门批准。入境的犬,必须经北京动物检疫所在口岸进行检疫。获准养犬的单位和个人,须在领证后十天内,携犬到指定的畜牧兽医部门给犬进行检疫并注射兽用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家犬免疫牌。免疫牌当年有效。

禁养犬只去哪个网站查

禁养犬只去公安机关的官方网站查。城市的犬类管理工作是由当地的公安局或者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来负责的,想查自己城市的禁养犬的话,可以登录当地公安的官方微信号官方微博号等官方网站,并且在这些官方网站上进行查询,同时也可以到当地公安局的派出所或者是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咨询。

2021年养狗新规

2021年养狗新规需要有固定住所还要独户居住,对狗狗已经接种疫苗才可以养狗。

个人养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合法身份证明;

2、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4、住所在禁止养犬区域以外。

有关行政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

1、畜牧兽医行政部门负责犬类的免疫、检疫和其他相关管理工作;

2、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负责对街面流动无照售犬行为和因养犬而破坏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查处;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无证养犬、违法携犬外出等行为;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从事犬类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4、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人用狂犬病疫苗注射和狂犬病人诊治的管理。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基层组织,应当协助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养犬管理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本市对养犬实行严格管理、限管结合的方针,政府部门执法,基层组织参与管理,社会公众监督,养犬人自律。第四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市和区、县、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由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畜牧兽医、卫生等行政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组成的养犬管理协调工作机制。

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全面负责养犬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养犬登记和年检,查处无证养犬、违法携犬外出等行为。

小区养狗最新管理规定

1、养犬应当遵守养犬管理规定,禁止在居民区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

2、一般管理区可以养烈性犬和大型犬,但每户限养一只;进行圈养和拴系;出门带牵引带,成人携带;不进入重点管理区域;居住在建筑物内的居民禁止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

3、选择养犬时,主人要牢记养犬规定的内容,严格遵守养犬规定的内容,以免发生伤人犬的事件;

4、养犬人应当为犬只办理养犬登记,并按期进行年检。申请养犬登记,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个人户籍证明;犬类免疫证明;或者房产证。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七条 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本法和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做好免疫、消毒、检测、隔离、净化、消灭、无害化处理等动物防疫工作,承担动物防疫相关责任。第十四条 对在动物防疫工作、相关科学研究、动物疫情扑灭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有关单位应当依法为动物防疫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对因参与动物防疫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或者抚恤。第六十一条 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场所;

(二)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执业兽医;

(三)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兽医器械和设备;

(四)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动物诊疗机构包括动物医院、动物诊所以及其他提供动物诊疗服务的机构。

沈阳市最新的关于居民养狗的规定沈阳市禁养的犬种

小哈是绝对可以养的.每一户只可以养一只狗如果你想养两个以上的话就叫你朋友在去派出所在给其他狗在办理一个出去溜的时候最好一个一个溜

建议明年办也行过了10.1基本就没有打狗的了就算抓到了的时候给他们200元也就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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