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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士奇城市养犬规定

admin

宠物狗和流浪猫接触会生病吗

流浪狗猫,去好多肮脏地方,身上带有很多细菌,家养狗狗与流浪狗猫接触会感染病毒细菌,容易生病!!应禁止接触,希望能帮助到您

澳大利亚如何对待流浪猫狗

国外遗弃宠物

哈士奇城市养犬规定-第1张-宠物相关-宝佳网

判罚或者判刑

流浪动物造成的各种社会问题,由来已久,在西方国家甚至有超过100年的历史。

要解决流浪动物问题,必须从加强宠物登记、繁殖、买卖、管理等源头控制。如果单靠捕捉来解决或减少流浪动物的问题是不可行的。如果实施宠物登记制度,并让每个动物带有身份标志,如犬牌、微芯片等。收容所就可以通过识别芯片及犬牌,让失犬的主人找回宠物,让遗弃宠物的人付出法律的代价。

很多国家,如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日本等都在上个世纪完成了动物福利立法,请看下列国家对待遗弃行为的态度:意大利:遗弃猫和狗的人将被判一年监禁。日本:如果主人无力饲养伴侣动物,政府动物保办公室会接受你无力饲养的伴侣动物,并会酌情收取一些费用。新加坡:农粮兽医局下属的动物安康与控制中心负责收留流浪猫狗,提供处理流浪动物问题的技术援助,处理与动物安康或虐待动物等有关的问题,通过出版刊物、演讲和展览等方式教育宠物主人以负责的态度对待宠物。英国:每个区的委员会必须指定一名狗管理员。管理员的职责是抓住并扣留任何走失的狗。如果狗的主人前来认领,必须缴纳25英镑的罚款和看管期间所有的费用。美国:在社区中,每十万人口便需要建立50个左右的动物笼舍,供暂时收容无主人的动物,此不但是人道主义精神的发挥,亦可有效减低流浪动物对社会环境所造成的影响,是现代社会公共服务中相当重要的一环。

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近年来遗弃狗的人越来越多,大量的宠物狗变成流浪狗聚集在公园和社区里,生存状态不容乐观。虽然,民间一些爱狗人士自发组成了流浪狗救助团体,但救助能力有限。而流浪狗聚集在城市大量繁殖,对市民的安居、交通、卫生、人身安全构成威胁。有关人士建议,深圳可借鉴其他城市的管理办法,在设立流浪狗收容站的同时,提倡文明养犬、关爱动物的观念。

现象

宠物狗遭弃成流浪狗

每天傍晚,家住温馨家园的许小姐都会带着食物到小区背后的小树林里喂狗。十几天前,她在小树林散步时遇到一只浑身黑糊糊的小狗,用头轻轻地蹭她的腿,似乎有所请求。许小姐以前养过狗,她一眼就看出小狗怀孕了。因为自己的孩子还不满两岁,许小姐不敢将小狗带回家,只好用旧衣服在树林里为小狗搭建了一个小窝。3天后,许小姐再去小树林时,小狗已经产下4只狗宝宝,但其中一只已经夭折。从这以后,许小姐每天都会为小狗和它的宝宝送吃的。

并不是每一只流浪狗都如此幸运。中心公园一名负责清洁园区卫生的工人告诉记者,公园里也聚集了大量流浪狗,每天为了争食打得头破血流,他亲眼看见一只体积较小的串串(非纯种狗)被一只大狗咬瘸了腿。

莲花二村保安小李告诉记者,小区也经常可见流浪狗在垃圾箱附近觅食,把垃圾翻得到处都是,不仅影响小区环境卫生,有时还会吓到过路小孩。

“有时看见它们没有吃的我会主动喂食物,但一看见小区的草坪上都是狗屎,我又恨不得踢它们两脚”,小李复杂的心态代表了大多数市民对流浪狗的看法。小李说,这两年他明显感到小区里养狗的人越来越多,而流浪狗的数量也随之增加。

深圳市宠物协会秘书长曾繁华与小李有同样的感觉。他告诉记者,没有渠道详细统计出流浪狗的数量,但保守估计,深圳至少有数十万只流浪狗,狗的繁殖能力很强,这一数字还在逐年增长。

曾繁华认为,宠物狗变成了流浪狗与都市人养狗心态有关。一方面,有钱人攀比斗富,养狗为的是显摆,什么名贵养什么,斑点、比格、博美,但等流行的风潮一过,或者说他看中了更名贵的犬种,马上就会将以前的狗遗弃。比如曾经一度受宠的京巴和西施,现在很多都被遗弃了。还有就是图个新鲜,现在狗市很多,狗也很便宜,普通老百姓花一两百块钱就能买个京巴,买回家养几天厌烦了就一丢了事。

深圳市狗狗网的版主蓝筹认为,深圳人口流动性大也是造成宠物狗变成流浪狗的重要原因。一些人因为搬家、出国或者转换城市,如果不能将狗送人,就只好遗弃。另外,深圳人遛狗不喜欢带狗链也是原因之一。狗狗网一位熟悉行情的“狗友”也向记者透露,宠物医疗业的暴利也间接使小动物们成为牺牲品。深圳的宠物医院给狗做一次外伤处理价格在80元—300元/次,静脉注射30元—40元/次,各种治疗收费都不便宜。正是在高昂的医疗费用面前,许多宠物的主人选择了遗弃它们,因为治疗一只病狗花的钱远远高于买一只健康的狗。

“但这些病狗流浪到社会上对健康的狗和市民的人身安全问题构成严重威胁”,这位狗友担忧地说。

民间救助举步维艰

记者了解到,早在几年前流浪狗问题就已引起社会上部分爱狗人士的关注,一些民间力量纷纷投入流浪狗的救助工作中。在深圳狗狗网上,专设了一个流浪狗的救助版块,几十名流浪狗救助的义工通过网络平台获悉流浪狗信息,开展救助活动。甘露是这个救助团队里的核心人物之一。

刚开始,甘露和同伴们救助流浪狗还处于“自救”阶段。别人告诉他们流浪狗的信息,他们去捕捉,打针,治疗,带回家饲养。后来甘露了解到,北京采取“领养”的方式,将流浪狗无偿送给需要养狗的家庭饲养,这也是国内目前较为成熟的一种救助方式。借鉴北京的经验,甘露也制订了《流浪狗领养人条件及准则》。在准则中,她要求领养者至少具备四个条件:一、经济条件较好,能为流浪狗上户口;二、不离不弃,有病就要医;三、小串串要节育;四、头半年需要每月在论坛中上传小狗的照片。

记者从深圳城管执法大队了解到,执法大队专门成立了一个“打狗大队”,负责将流浪狗送到深圳市卫生处理厂。打狗大队队长孙清源告诉记者,他们打的基本上都是一些体形较大,具有一定的伤害性的大狗。“一些对市民没有伤害的小型流浪狗最好还是有人认养”,孙清源说,以前捉到一些小形的流浪狗他也希望能够有家庭领养,但缺少发布流浪狗信息的渠道,最后还是只能送到卫生处理厂。

建议

通过立法遏制弃养

宠物狗变成流浪狗,狗自身的生存、安全受到了挑战,而从城市管理的角度来看,流浪狗对市民的安居、交通、卫生、人身安全构成威胁。对此,深圳市宠物行业协会秘书长曾繁华显得忧心忡忡:“流浪狗聚集在城市大量繁殖,对城市卫生和社会文明都会带来负面影响。如传染病、狂犬病等传播都直接威胁人的生命安全,狗对城市绿化带的破坏也不容忽视。”

曾繁华介绍,在国外通常采取“收容、认养”的方式来解决流浪狗问题。收容站既有地方政府办的,也有民办的,各种形式都有。狗被收容后给它们进行清洁、驱虫、免疫注射或补做绝育手术,等待领养。在许多国家,一些超市的门口常可以看到收容站发布的要求捐赠动物食品和欢迎认领的通告。流浪动物收容站的收容力量总是有限的,因此对于患严重疾病和残疾的、受痛苦的以及收容几个月后无人认领的动物,给予安乐死。目前,北京、上海等地也是实行这一方式。“一个城市里流浪动物的管理也直接体现这个城市文明的标准。”曾繁华建议,深圳也可建立统一的流浪动物救助基地,建立和健全民间流浪动物认养制度,为流浪宠物寻找新家。

记者从深圳市城管局法制处了解到,流浪狗问题也已经引起城管部门的重视。在今年1月送审的《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中已经明文规定,区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安排犬类收容处所,负责收容流浪、遗弃、丢失、暂存和被依法没收的犬只。法制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法规出台后,收容站已经就可以设立了,但具体如何*作还没有明确。

“政策是一个方面,改变人们的养狗观念才能治标治本”,已经有过“认养制度”尝试的甘露告诉记者,改变都市人将“宠物狗当成玩具”的观念,传播文明养狗、关爱动物的观念对减少流浪狗也极其重要。否则,流浪狗进入收容所被认养后还是容易遭遇“二次”遗弃再度流浪。

孙清源则认为,必须要对动物保护立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流浪动物问题。只有通过立法,明确养狗人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从源头上减少“流浪狗”。同时,立法保护动物的生存权和相关福利,才能有效止住动物被遗弃这一状况的恶化趋势,也才能逐步建立起人与动物之间的和谐关系

哈士奇城市养犬规定

长春市养犬管理规定

(2005年4月22日长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05年6月2日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2005年7月14日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1号公布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设立养犬管理区。养犬管理区范围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养犬管理区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市对养犬实行严格管理、限管结合的方针,政府部门执法,基层组织参与管理,社会公众监督,养犬人自律。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养犬人是指养犬管理区内养犬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五条市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市工商、牧业、卫生、财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第六条养犬实行登记、审验和检疫、免疫制度。未经登记、审验、检疫、免疫的犬禁止饲养。

第七条养犬管理区内允许每户饲养1只小型观赏犬。小型观赏犬的标准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告。繁殖的幼犬,养犬人应当在60日内自行处理。

严禁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特殊需要经市公安机关批准,可以饲养科研实验用犬、表演用犬和导盲犬。

军犬、警犬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八条个人养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合法身份证明;

(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第九条养犬证依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持相关材料到市公安机关办理登记;

(二)携犬到牧业部门指定的动物防疫机构对犬进行免费疫病检查,注射疫苗,取得《犬检疫免疫证》;

(三)持《犬检疫免疫证》到市公安机关领取《养犬证》。

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发放《养犬证》,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条《养犬证》实行年度审验制度。年度审验时养犬人应当提交有效的《养犬证》和《犬检疫免疫证》。

第十一条养犬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缴纳管理服务费:

(一)每只小型观赏犬第一年为500元,以后每年为300元;

(二)每只表演用犬第一年为1000元,以后每年为500元。

科研实验用犬和导盲犬免收管理服务费。

第十二条养犬管理服务费和违反本规定的罚款统一上缴市财政部门,专款专用。养犬管理及检疫、免疫工作所需费用,由市财政部门核拨。

第十三条养犬人将犬转让的,受让者应当自受让之日起15日内,持原《养犬证》到市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市公安机关应当在3日内办理完毕。

第十四条《养犬证》丢失的,养犬人应当自丢失之日起15日内,到市公安机关申请补发,市公安机关应当在3日内办理完毕。

第十五条犬死亡或者失踪的,养犬人应当自犬死亡或者失踪之日起15日内,到市公安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养犬人因故放弃所饲养的犬,应当将犬送交市公安机关设立的犬留置所,并到市公安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未办理注销手续的,不得再养犬。

第十六条养犬人及携犬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商店、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社区公共健身场所、游乐场、候车(机)室等公共场所;

(二)不得携犬乘坐除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出租汽车时,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并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袋、犬笼;

(三)携犬出户时,应当为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携犬人应当携带《养犬证》,并应当避让行人;

(四)携犬出户时,对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

(五)对科研实验用犬、表演用犬实行拴养或者圈养,因检疫、免疫、诊疗需要出户的,应当将犬装入犬笼或者犬袋;

(六)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七)定期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

第十七条对疑似患有狂犬病的犬,养犬人应当及时送交市公安机关设立的犬留置所,由动物防疫机构进行检疫;对确认患有狂犬病的犬,动物防疫机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发现狂犬病等疫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及时向当地牧业、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疫情采取紧急防治措施。

第十八条市公安机关设立的犬留置所负责收留、处理被没收的犬、无主犬和弃养犬。

第十九条犬交易活动,应当在依法设立的犬交易市场内进行。

第二十条举办犬展览、犬赛事活动的,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及相关手续,并向公安机关备案。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养犬行为,任何人都有权进行批评、劝阻、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暂扣其犬,责令养犬人5日内办理登记、审验手续。未按时办理的,其犬由市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对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没收其犬,并可以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其犬由市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五条对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一)、(二)、(三)、(五)、(六)项规定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养犬证》,没收其犬。

第二十六条对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四)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清除,并处50元罚款。

第二十七条对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其犬,并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对不出示证件的,养犬人有权拒绝。

第二十九条拒绝、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履行职责的;

(二)违法行政造成后果的;

(三)不按规定登记、审验的;

(四)对群众举报不及时处理造成后果的;

(五)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1995年12月1日施行的《长春市限制养犬的规定》同时废止。

看到被抛弃的流浪狗,自己没法救助该怎么办

一句话:不爱,可以远离,但请不要伤害。

很多人,打着“你善良你就必须行动”的旗号,强迫爱狗人士去养狗,否定人们的善意,这何尝不是一种道德绑架?要知道,不伤害,本身就是一种行动!如果一定要强迫收养的话,那我们还如何呼吁善良?武汉一大学生用弓弩射伤一只流浪猫,路过学生看见后,立即将受伤小猫抱起并迅速送往医院救治。可惜的是小猫还是死了。事后该大学生被开除。这件事激起网友热议。谁对谁错,已经不用我多说了,学校的态度就是最好的证明。无数网友谴责这名大学生,难道我们能说这些网友都是只会嘴上说说而不去行动的伪君子吗?当然不能!同理,尽管我们不一定能收养流浪狗,但并不阻碍我们反对虐待生命,并不阻碍我们支持善良、反对冷血!很多人喜欢把吃肉和爱护动物混为一谈。

前者是生存之需,后者是人性之美,根本无法等同,又谈何矛盾呢?我们吃肉,不代表我们必须冷漠对待一切非人类生命;我们杀生,不代表我们不认可它们的贡献;我们杀生,不代表我们要虐生!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获得快感、博取关注、或是单纯觉得好玩),将痛苦施加于无辜的动物之上,是心理阴暗、人性扭曲的表现!

如果你在冬天的雪地上,看到一只奄奄一息的流浪狗,你去救它,我百分百支持;你不理它,你也没有错;只要,你不上去踩一脚。

所以,为什么有些“爱狗人士”不把流浪狗带回家里去养?我想反问一句,凭什么主张善待流浪狗,就一定要把狗带回家养呢?善良、同情心、同理心是人类正常的感情,人们的想法和态度是能反映出一个人的人品和道德素质的。行动,不应该成为绑架思想的理由。

“感恩之心本应该是人类所独有的特征,而狗狗身上居然也能体现出感恩的特征,足可见狗狗的情感系数接近人类,甚至狗狗的情感系数比起某些丧绝人性的人来还更胜过之,那就足可证明狗狗是当之无愧的人类朋友甚至家庭成员(当然伤人恶犬除外),它们和牛羊鸡鸭有着很大的区别。这些“毛孩子”是我们的朋友,我们应该善待他们。相信这些话凡是具备人性的正常人类是能理解的,但对于那些缺失人性特征的人来说犹如对牛弹琴,它们根本就不会理解。”——转发自一位网友的评论。

对待流浪狗,单纯地捕杀,除了给狗本身带来的痛苦以外,对广大善良而有同情心的人而言,又何尝不会使他们心灰意冷?流浪狗本就被人抛弃,用杀戮的方式来解决,何尝不是一种逃避责任的行为?国家应该积极立法,让养狗的人负起责任,让随意抛弃宠物的人受到应有的惩罚!对于现存的流浪狗,应该尽量送到救助站去,再呼吁爱心人士收养,这样既能解决流浪狗给人们造成的安全隐患,又不伤害人们的善良心灵,何乐而不为?流浪狗不该存在,但并不是让它们去死,而是应该让它们换一种身份和方式生活。

“我们再也不应该把宇宙的其他部分看做只是我们征服的对象,再也不应该把其他生物仅仅看做我们的美味佳肴,而首先应该把它们看做是与我们平等的生命……应该敬畏它们……敬畏自然,就是敬畏我们自己。”——《敬畏自然》

现在在这种文章下,正能量的评论越来越少。总会有那么一些人说什么“狗肉很好吃”啊,“流浪狗该死”啊,“爱狗人士全家死光”啊,“你吃不吃肉”啊,“对父母有没有对狗好”啊,否定别人的善意,暴露自己的扭曲。诚然,部分“爱狗人士”确实极端让人讨厌,但那些“恶(wù)狗人士”我觉得更加恶心。世风日下,善良缺失。不是世间没有光明,而是某些人只愿投身黑暗。心理阴暗的人,看什么都是阴暗的。外国人很多都喜欢帮助动物,不论是政府还是个人。中国的也有,但更多的是那些不分场合地喊着杀狗吃肉、质问别人对动物有没有对父母好、说别人的善举爱心都是伪善自私的“恶(wù)狗人士”。人性的差别,有时候就是这么大。在保护动物、善待动物方面,发达国家真的做得比我们好很多。有些人口口声声说着保护人类的安全,自己干的却是违背人性的事情。国家提倡立德树人,有些人德都没了,只剩人皮还有什么意义?愿“恶(wù)狗人士”嘴下留德,愿善者永平安。

人之所以为人,不是因为我们“至高无上”,不是因为我们可以随意主宰一切非人类生物的生命。人之所以为人,正是因为我们有道德、良知、法律、规则等来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规范我们的言行!理智一点吧!各位!爱狗人士和“爱狗人士”是有区别的!不要因为少数人的无理取闹而破坏了大多数人本应有的善良!

愿善者永平安。

对一个学校来说,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心理健康,哪个更重要?

反面教材

很多朋友可能都知道关于这只金毛的事情了。

这只笑容灿烂的大金毛名叫辛巴,由于主人去外地上大学暂时被寄养在别处。思念主人的辛巴偷偷跑进了主人的母校(福建龙岩某中学),没想到却因此失了性命……

据学生所言,事情发生在早上7点到8点之间的早读时间,刚下早读课的一些学生发现一个满身酒气的学校保安正在用削尖的木棍和斧头虐打一只带着项圈走失的金毛。

而期间金毛还摇着尾巴讨好求饶,始终没出现一点点攻击性。

几个学生立刻冲上去阻拦,试图救狗,还险些被保安伤到。

即使伤成这样,大金毛辛巴还摇着尾巴。

如果它能不这么亲人,反抗、或者逃跑,也许还能少受点伤……

学生们自发凑钱送辛巴去附近宠物医院治疗,但由于伤势过重,辛巴最后内部大出血,没了。

校方的操作却让人跌破眼镜!

第一件事就是通知那些参与救狗的学生的家长,甚至为了封锁消息,以退学来威胁学生不准讨论和传播此事。

学校的责任是教书和育人,只传授知识却不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甚至带头做这种残忍、以权压人的事情,这样的学校也配教育学生吗?

身为教师,对学生反映的校园色狼没有反应,甚至还说出了“潜伏期20年”这种被辟谣无数次的无知谣言。

这样的学校这样的老师会传递给学生什么样的三观?会给学生树立起什么榜样?

要知道,有才无德的人最可怕!

还记得不久前有网友爆料,江苏南通大学附属医院一实习生(南通大学研究生)虐狗,还发视频炫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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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M

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一个要成为以救死扶伤为天职的医生的人,却是这样一个心理阴暗有暴力倾向的人!

学习再好,再有前途,又能怎样?这类人能力越大,对社会的危害更大!

对学校而言,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让学生接受正确的生命教育,比一张成绩单更重要。

正面教材

对比上面残忍虐狗还以权压人的中学,包庇虐狗研究生的大学,下面这些学校的做法才称得上真正的教书育人。

1

很多大学都出现过学霸狗,上课的画面真的温暖又可爱。

兜妈所在的城市杭州也有一只学霸狗,这只狗狗喜欢坐在浙江警察学院教室的最前排,

独得老师恩宠!

2

担心学生不懂得如何和狗相处而发生伤人事件,成都一间小学是这样做的。

成都草堂小学的孩子在六年前遇到了可怜的流浪狗喜乐,他们集体向学校申请收养喜乐。

校方很担心流浪狗伤人,又觉得让孩子学会尊重和热爱生命也很重要,于是让学生在老师的引导下照顾狗狗。

孩子们轮流照顾,给它过生日,还帮它搭了个“大别墅”。

除此之外,学校还和动保组织合作,给孩子们上生命课堂,教他们如何正确对待这些毛小孩。

有老师和同学的照顾和关心,喜乐的狗生真的大大不一样了!

3

担心学生安全和流浪狗无序繁殖的天津师大是这样做的。

天津师范大学弄了个爱心园,专门照顾校园内的流浪狗,还帮它们找新家,既保护了学生的安全,又给了可怜的毛小孩一个容身之处。

学校把爱心园也分成男生宿舍和女生宿舍,避免过度繁殖的情况,还跟当地的动保机构和宠物医院合作,给狗狗打疫苗,以便管理和收养。

学校允许学生收养狗狗,但是有两个条件:1、不能养在宿舍(可以带回家);2、如果出现实在没有能力继续饲养的情况,要把狗狗送回爱心园,避免二次流浪。

代替扑杀,校园的保卫处干起了照顾狗狗的工作,成了学生眼中非常有爱的人。

上面这么多学校的做法放在一起一对比,高低立现!

学校的职责是教书育人,然而育人这点却越来越缺失,关于尊重生命的教育更是少之又少。

希望像成都草堂小学、天津师大这样有温度的学校能多一点,希望每个学校都能把学生的心理健康摆在成绩单之前……

西方国家如何对待流浪猫狗

国外遗弃宠物

判罚或者判刑

流浪动物造成的各种社会问题,由来已久,在西方国家甚至有超过100年的历史。

要解决流浪动物问题,必须从加强宠物登记、繁殖、买卖、管理等源头控制。如果单靠捕捉来解决或减少流浪动物的问题是不可行的。如果实施宠物登记制度,并让每个动物带有身份标志,如犬牌、微芯片等。收容所就可以通过识别芯片及犬牌,让失犬的主人找回宠物,让遗弃宠物的人付出法律的代价。

很多国家,如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日本等都在上个世纪完成了动物福利立法,请看下列国家对待遗弃行为的态度:意大利:遗弃猫和狗的人将被判一年监禁。日本:如果主人无力饲养伴侣动物,政府动物保办公室会接受你无力饲养的伴侣动物,并会酌情收取一些费用。新加坡:农粮兽医局下属的动物安康与控制中心负责收留流浪猫狗,提供处理流浪动物问题的技术援助,处理与动物安康或虐待动物等有关的问题,通过出版刊物、演讲和展览等方式教育宠物主人以负责的态度对待宠物。英国:每个区的委员会必须指定一名狗管理员。管理员的职责是抓住并扣留任何走失的狗。如果狗的主人前来认领,必须缴纳25英镑的罚款和看管期间所有的费用。美国:在社区中,每十万人口便需要建立50个左右的动物笼舍,供暂时收容无主人的动物,此不但是人道主义精神的发挥,亦可有效减低流浪动物对社会环境所造成的影响,是现代社会公共服务中相当重要的一环。

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近年来遗弃狗的人越来越多,大量的宠物狗变成流浪狗聚集在公园和社区里,生存状态不容乐观。虽然,民间一些爱狗人士自发组成了流浪狗救助团体,但救助能力有限。而流浪狗聚集在城市大量繁殖,对市民的安居、交通、卫生、人身安全构成威胁。有关人士建议,深圳可借鉴其他城市的管理办法,在设立流浪狗收容站的同时,提倡文明养犬、关爱动物的观念。

现象

宠物狗遭弃成流浪狗

每天傍晚,家住温馨家园的许小姐都会带着食物到小区背后的小树林里喂狗。十几天前,她在小树林散步时遇到一只浑身黑糊糊的小狗,用头轻轻地蹭她的腿,似乎有所请求。许小姐以前养过狗,她一眼就看出小狗怀孕了。因为自己的孩子还不满两岁,许小姐不敢将小狗带回家,只好用旧衣服在树林里为小狗搭建了一个小窝。3天后,许小姐再去小树林时,小狗已经产下4只狗宝宝,但其中一只已经夭折。从这以后,许小姐每天都会为小狗和它的宝宝送吃的。

并不是每一只流浪狗都如此幸运。中心公园一名负责清洁园区卫生的工人告诉记者,公园里也聚集了大量流浪狗,每天为了争食打得头破血流,他亲眼看见一只体积较小的串串(非纯种狗)被一只大狗咬瘸了腿。

莲花二村保安小李告诉记者,小区也经常可见流浪狗在垃圾箱附近觅食,把垃圾翻得到处都是,不仅影响小区环境卫生,有时还会吓到过路小孩。

“有时看见它们没有吃的我会主动喂食物,但一看见小区的草坪上都是狗屎,我又恨不得踢它们两脚”,小李复杂的心态代表了大多数市民对流浪狗的看法。小李说,这两年他明显感到小区里养狗的人越来越多,而流浪狗的数量也随之增加。

深圳市宠物协会秘书长曾繁华与小李有同样的感觉。他告诉记者,没有渠道详细统计出流浪狗的数量,但保守估计,深圳至少有数十万只流浪狗,狗的繁殖能力很强,这一数字还在逐年增长。

曾繁华认为,宠物狗变成了流浪狗与都市人养狗心态有关。一方面,有钱人攀比斗富,养狗为的是显摆,什么名贵养什么,斑点、比格、博美,但等流行的风潮一过,或者说他看中了更名贵的犬种,马上就会将以前的狗遗弃。比如曾经一度受宠的京巴和西施,现在很多都被遗弃了。还有就是图个新鲜,现在狗市很多,狗也很便宜,普通老百姓花一两百块钱就能买个京巴,买回家养几天厌烦了就一丢了事。

深圳市狗狗网的版主蓝筹认为,深圳人口流动性大也是造成宠物狗变成流浪狗的重要原因。一些人因为搬家、出国或者转换城市,如果不能将狗送人,就只好遗弃。另外,深圳人遛狗不喜欢带狗链也是原因之一。狗狗网一位熟悉行情的“狗友”也向记者透露,宠物医疗业的暴利也间接使小动物们成为牺牲品。深圳的宠物医院给狗做一次外伤处理价格在80元—300元/次,静脉注射30元—40元/次,各种治疗收费都不便宜。正是在高昂的医疗费用面前,许多宠物的主人选择了遗弃它们,因为治疗一只病狗花的钱远远高于买一只健康的狗。

“但这些病狗流浪到社会上对健康的狗和市民的人身安全问题构成严重威胁”,这位狗友担忧地说。

民间救助举步维艰

记者了解到,早在几年前流浪狗问题就已引起社会上部分爱狗人士的关注,一些民间力量纷纷投入流浪狗的救助工作中。在深圳狗狗网上,专设了一个流浪狗的救助版块,几十名流浪狗救助的义工通过网络平台获悉流浪狗信息,开展救助活动。甘露是这个救助团队里的核心人物之一。

刚开始,甘露和同伴们救助流浪狗还处于“自救”阶段。别人告诉他们流浪狗的信息,他们去捕捉,打针,治疗,带回家饲养。后来甘露了解到,北京采取“领养”的方式,将流浪狗无偿送给需要养狗的家庭饲养,这也是国内目前较为成熟的一种救助方式。借鉴北京的经验,甘露也制订了《流浪狗领养人条件及准则》。在准则中,她要求领养者至少具备四个条件:一、经济条件较好,能为流浪狗上户口;二、不离不弃,有病就要医;三、小串串要节育;四、头半年需要每月在论坛中上传小狗的照片。

记者从深圳城管执法大队了解到,执法大队专门成立了一个“打狗大队”,负责将流浪狗送到深圳市卫生处理厂。打狗大队队长孙清源告诉记者,他们打的基本上都是一些体形较大,具有一定的伤害性的大狗。“一些对市民没有伤害的小型流浪狗最好还是有人认养”,孙清源说,以前捉到一些小形的流浪狗他也希望能够有家庭领养,但缺少发布流浪狗信息的渠道,最后还是只能送到卫生处理厂。

建议

通过立法遏制弃养

宠物狗变成流浪狗,狗自身的生存、安全受到了挑战,而从城市管理的角度来看,流浪狗对市民的安居、交通、卫生、人身安全构成威胁。对此,深圳市宠物行业协会秘书长曾繁华显得忧心忡忡:“流浪狗聚集在城市大量繁殖,对城市卫生和社会文明都会带来负面影响。如传染病、狂犬病等传播都直接威胁人的生命安全,狗对城市绿化带的破坏也不容忽视。”

曾繁华介绍,在国外通常采取“收容、认养”的方式来解决流浪狗问题。收容站既有地方政府办的,也有民办的,各种形式都有。狗被收容后给它们进行清洁、驱虫、免疫注射或补做绝育手术,等待领养。在许多国家,一些超市的门口常可以看到收容站发布的要求捐赠动物食品和欢迎认领的通告。流浪动物收容站的收容力量总是有限的,因此对于患严重疾病和残疾的、受痛苦的以及收容几个月后无人认领的动物,给予安乐死。目前,北京、上海等地也是实行这一方式。“一个城市里流浪动物的管理也直接体现这个城市文明的标准。”曾繁华建议,深圳也可建立统一的流浪动物救助基地,建立和健全民间流浪动物认养制度,为流浪宠物寻找新家。

记者从深圳市城管局法制处了解到,流浪狗问题也已经引起城管部门的重视。在今年1月送审的《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中已经明文规定,区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安排犬类收容处所,负责收容流浪、遗弃、丢失、暂存和被依法没收的犬只。法制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法规出台后,收容站已经就可以设立了,但具体如何*作还没有明确。

“政策是一个方面,改变人们的养狗观念才能治标治本”,已经有过“认养制度”尝试的甘露告诉记者,改变都市人将“宠物狗当成玩具”的观念,传播文明养狗、关爱动物的观念对减少流浪狗也极其重要。否则,流浪狗进入收容所被认养后还是容易遭遇“二次”遗弃再度流浪。

孙清源则认为,必须要对动物保护立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流浪动物问题。只有通过立法,明确养狗人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从源头上减少“流浪狗”。同时,立法保护动物的生存权和相关福利,才能有效止住动物被遗弃这一状况的恶化趋势,也才能逐步建立起人与动物之间的和谐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