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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艺民俗 | 秋兴之一:斗蟋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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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斗蟋蟀的历史渊源

斗蟋蟀又称“斗促织”、“斗蛐蛐”等,其作为我国一项传统的民间游艺具有悠久的历史,久盛不衰。早在西周时期人们就以蟋蟀所居地方的改变来感知天时气候的变化。如《诗经·唐风·蟋蟀》中云:“蟋蟀在堂,岁聿其莫。今我不乐,日月其除。”又如《诗经·豳风·七月》中云:“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由于蟋蟀体现着物候变化,提示这秋天的来临,在我国传统的民族心理中,蟋蟀一向是文人墨客笔下悲苦情怀的意象。

蟋蟀善鸣,至唐代开始作为宠物进入人们休闲娱乐生活中,“毎至秋时,宫中妃妾辈皆以小金笼捉蟋蟀,闭于笼中,置之枕函畔,夜听其声,庶民之家皆效之也。”[1]唐代宫中的妃嫔、宫女们以笼饲养蟋蟀听其鸣叫以尽耳娱之乐,很快成为时尚传到民间,在生活中人们也发现蟋蟀善斗的特征,斗蟋蟀这一娱乐活动也开始进入人们的休闲生活。《负暄杂录·禽虫善斗》中载道:“斗蛩之戏,始于天宝间。长安富人刻象牙为笼蓄之,以万金会之一斗”,[2]可见斗蟋蟀作为一项娱乐活动至迟在唐天宝年间就已出现,但还是只是富人阶层能玩的游戏并非普通大众的娱乐。

宋代斗蟋蟀之风日趋兴盛,这一时期出现我国第一部蟋蟀专著《促织经》,对蟋蟀的饲养已较高的科学深度,标志着我国饲养蟋蟀已经从简单的“玩物”上升至“艺术”的高度。[3]宋代斗蟋蟀之乐也开始走向寻常百姓家,贾似道在《促织经》中提到:“盖自唐帝以来,以迄于今,于凡王孙公子,至于庶人、富足豪杰,无不雅爱珍重之也”。[4]可见斗蟋蟀也开始成为寻常百姓的娱乐。

明清两代斗蟋蟀达到鼎盛,都以蓄养蟋蟀为乐;斗蟋蟀在这一时期成为一项独具特色的社会风俗,明清时期各类酒坊、茶馆都设有斗蟋蟀的娱乐服务,地方上还成立了蟋蟀会。整个社会斗蟋蟀之风炽热,因其与赌博高度结合,为了在赌斗中取胜,明清时期人们对蟋蟀的选种与斗法上有了更深的研究。这一时期涌现了大量的蟋蟀专著,为后世蟋蟀的饲养与斗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二、蟋蟀的选种与饲养

蟋蟀的种质对于斗局的取胜至关重要,古人很早就将掌握了蟋蟀喜爱夜间活动、喜爱潮湿的生活习性。每到七、八月的夜间人们便提着竹筒、过笼到田间、厕间、草丛、残垣破壁等处捕捉。清人陈淏子在《花镜》中提到:“每于七八月间,间巷小儿,及游手好闲之辈,多荒废本业,提竹筒、过笼、铜丝罩、铁匙等器具,诣丛草处,或䅡垣破壁间,或砖瓦土石堆,或古堟溷厠之所。侧且徐行,一间其声,轻身即趋,声之所至,穴斯得矣。或用以铁挖,或操以尖草。不岀,再以筒水灌之,则自跃岀矣。视其跃处,而以罩罩之。”[5]

不仅如此,清人在捕捉蟋蟀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首先,在不同时节捕捉的地方有所讲究,“初秋时于绿野草莱处求之,中秋时须在园圃墻垣之中,侧耳听其声,音然后觅其门户。”[6]其次,捕捉讲究策略,对于砖墙之下的蟋蟀不宜强行捕捉,要用食物引诱。“凡砖石墻垣之下,不能拆动捉取者,用炒熟蚕豆嚼碎,放于瓦窝中,视其出入路径安好。蛩于淸夜,必出窝觅食。闻香就食,见窝亦安逸,即自藏宿。淸晨取之,多捉着者。”[7]此种方法对于在树根下的蟋蟀,也适用,如果不出,可用水将其浸出。最后,捕捉到蟋蟀后,要辨别雌雄与优劣,“辨其雌雄好歹,如果具足二尾上色体阔身全者,急收拾过笼之中。其余三尾残疾不入色样者,不取。”[8]清人对于蟋蟀的捕捉方法,还总结出了《捕捉歌》:“一交处暑便提笼,捉到深秋霜降终。白露以前捕三尾,到头㿜肚不伤雄。”[9]蟋蟀只有雄性的才能斗,但是捕捉时不能只捕捉雄性的蟋蟀,也要捕捉适量的雌性蟋蟀,因为蟋蟀在竞斗之前需要交配才能激发的雄性蟋蟀的斗志,交配次数越多,斗志越发旺盛。

蟋蟀在竞斗之前的饲养尤为讲究,因地域不同,饲养方式有着显著的差异。在南方地区畜法多样,没有统一标准,但大同小异,没有形成具体的理论。但在北方多用晒炼法,《蚟孙鉴续》中载:“将蛩于烈日中晒至极热几毙,徐徐移至阴处,以待其苏。复移置烈日中照前晒之,苏之。如此数番,然后蓄养。待斗,云能勇猛如常。又有蒸法,将蛩盖于盆中,就烈日晒之,其盆盖上即复注水以润之”。[10]蟋蟀喜爱潮湿黑暗,人们通常将蟋蟀放置于瓷质、陶制的罐子中,因为瓷质、陶制容器材质滋润,通气性、透水性佳,盖盖子后遮光性好;较好地满足了蟋蟀的生长习性。蟋蟀罐也体现着主人的身份与地位,养主会在罐子上施以精美雕刻,赋予蟋蟀罐极高的观赏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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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泥蟋蟀罐 明宣德,高8.8厘米,口径12.3厘米,足径12.5厘米,故宫博物院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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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花云龙纹蟋蟀罐,明隆庆,通高10.6厘米,口径13.2厘米,足径13.4厘米 故宫博物院藏

三、蟋蟀的斗法与局矩

斗蟋蟀之俗虽是南北共有的风俗习惯,但是在斗法上尤为不同。南方地区以江浙一带为盛,“江浙风俗,每届秋期,率以畜养蟋蟀比彩斗胜”[11]竞斗地点多在酒肆、茶馆、茶棚等娱乐场所。在斗法上有着统一的局矩,朱从延在《蚟孙鉴》中对清代苏杭地区的斗蟋蟀的局规描述道:

“掌菣人与各府州客虫到局,秉公相合。俟虫主自心两愿,编号上柜。临斗,两虫主监局点动咶鸣,徐徐用菣,先在头背并其尾腰,如即张牙鼓翼者,无病方可交锋。如虫无尾菣,沿走无情,非失雌则患病,不可即斗。亦有虫性未旺,须再㸃呌咶鸣,菣其须脇,次讨小脚,有情,方捻牙口一菣。左提右调,俟性发势旺,鼓翼数声,待翅收好,才可领到中闸。各待回报,方提起中闸板。两架菣不许过闸,如横各㸃正,不得挑拨,但观其交牙两跌开。如肓虫、多领正一菣再交锋。跌开或胜或负,虫主自看。喝呌两下菣,即当两下菣。或虫主愿认下锋者,即㩇下锋落中闸。俟复时,上锋手㸃咶噪,下锋手细修菣,如斗绝无情,再使游四角讨菣。果无情, 硬㩇撞头三次。下锋手落中闸板,赶出取彩。如下锋三畨四次有菣有斗性,方许上锋手使菣,领上锋逼住常鸣,但不许追扑。若上锋惜虫,愿减分数而决胜负,此苏杭至公之法规也。如掌菣人私心,该下菣不下菣,过棚追赶,咬失腿脚而负,使菣之人赔虫、赔银。此一定之例,无容争辨者也。”[12]

从上材料中,我们可以看出,江浙地区的蟋蟀斗局规则严密,赛前要给蟋蟀编号、检查蟋蟀的健康状况,挑起斗性,一切准备就绪后才可开斗。在斗蟋蟀过程中有的力量悬殊、一战告捷,有的势均力敌、不相上下。对于不遵守规则、使诈的主人还有较为严厉的处罚措施,体现了斗局公平原则与信用意识,对于人们树立公正的处事态度以及弘扬人类高尚的竞争精神有一定的意义。当今社会的蟋蟀斗局规则也多来源于此,现代人们在竞斗前都会将蟋蟀交给“公信人”处饲养,公信人都是出自当地的斗蟋能手,他们有着好的人缘与公正的处事态度。蟋蟀从准备阶段的称量、喂食、闷花、看虫到进入斗栅的芡草、别头、点牙、计时、判胜负等各项环节,都有系统而又严格的规则,整个环节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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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斗蟋蟀》刊于《点石斋画报》(1884—1898)戊集第八期

随着现代城市文明的加快,新兴娱乐的层出不穷,斗蟋蟀这项古老的民俗娱乐虽然不及历史时期的“全民娱乐”,但在北京、天津、上海、杭州、武汉等大型城市中都设有蟋蟀协会与俱乐部,每到秋季都会有无数的斗蟋蟀比赛与研讨会。对于斗蟋蟀人们褒贬不一,有人认为它是玩物丧志的罪魁祸首,蟋蟀宰相贾似道、蟋蟀皇帝朱瞻基无疑是世人嘲讽的对象;有人认为它是怡情养性的妙物,宋代诗人黄庭坚曾赞美蟋蟀有五德:“鸣不失时信也,遇敌必斗勇也,伤而不降忠也,败而不鸣知耻也,寒则归宇识时务也。”斗蟋蟀作为一项古老的民俗娱乐,我们不宜以玩物丧志来一刀切地否定,更不宜对其过度沉迷,让其游戏人生。娱乐须有度,斗蟋蟀对于人们扩大社会交往、丰富动物学科普知识以及树立公正的处事态度具有重要的作用。

在山东的宁津县与宁阳县的村民每逢秋季都会斗蟋蟀,他们非但没有不务正业,而将蟋蟀成为当地的朝阳产业。每到秋季,全家男女老少齐上阵,在夜间到田地里捕捉蟋蟀,白天拿到街上贩卖。据统计,秋季蟋蟀的交易额占当地村民收入的70%,蟋蟀产业是当地村民致富重要途径。当地甚至流行一句俗语:“一只蟋蟀一头牛”,足见小小蟋蟀里承载的巨大经济价值。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收入与空闲时间的增多,在适度的范围内斗蟋蟀不失为为一种传统而又时尚的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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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集市上蟋蟀交易 与北京自由市场的蟋蟀

参考文献:

[1](五代)王仁裕:《开元天宝遗事》卷上《金笼蟋蟀》,明顾氏文房小说本。

[2](清)华希闵:《广事类赋》卷40《蟋蟀》,清乾隆二十九年华希闵刻本。

[3]孟昭连:《中国古代的蟋蟀文化》,《寻根》,1995年第1期。

[4](宋)贾似道:《促织经》卷上《促织论》,明夷门广牍本。

[5](清)陈淏子:《花镜》卷6《附录养鳞介法·蟋蟀》,杭州: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2016年,第309页。

[6](清)朱从延:《蚟孙鉴》后卷《杂备法·捉促织法》,清乾隆刻四十一年补修本。

[7](清)朱从延:《蚟孙鉴》后卷《杂备法·捉促织法》,清乾隆刻四十一年补修本。

[8](清)朱从延:《蚟孙鉴》后卷《杂备法·捉促织法》,清乾隆刻四十一年补修本。

[9](清)朱从延:《蚟孙鉴》后卷《杂备法·捕捉歌》,清乾隆刻四十一年补修本。

[10](清)朱从延:《蚟孙鉴》续卷《蓄养之异》,清乾隆刻四十一年补修本。

[11](清)朱从延:《蚟孙鉴》续卷《斗彩时局》,清乾隆刻四十一年补修本。

[12](清)朱从延:《蚟孙鉴》后卷《较胜法》,清乾隆刻四十一年补修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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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佘燕文,女,1994年2月生人,南京农业大学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硕士,研究方向宠物文化史。

【游艺民俗】责编/晏秋洁

图文编辑/晏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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