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中国(江西九江)网站消息,近日,江西省九江市交通运输局对九江市友鑫运输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九交罚〔2023〕010306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九江市友鑫运输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九交罚〔2023〕0103066号违法行为类型:使用擅自改装的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违法事实:使用擅自改装的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给予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万元):0.5处罚决定日期:2023-03-27处罚机关:九江市交通运输局数据来源单位:九江市交通运输局数据来源单位代码:1136040001458254XU【投稿、区域合作请私信或发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
阅读 隐藏边栏发布日期:2023-03-29 12:21:52 所属分类: 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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