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佳网

宝佳网

宠物店突然关门,会员卡余钱“打水漂”了吗?

admin
宠物店突然关门,会员卡余钱“打水漂”了吗?宠物店突然关门,会员卡余钱“打水漂”了吗?-第1张-宠物相关-宝佳网天津司法1548315473

现在,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了,为自己的宠物犬办理一张美容卡也不是什么稀奇事。市民陈女士就在自家附近不远处的一家宠物美容店为自己的泰迪犬办理了一张美容卡。可是,卡还没用完呢,店就关门了,那自己预付的钱还能拿回来吗?

陈女士养了一只泰迪犬,日常需要洗澡、驱虫、打疫苗,有时候陈女士出差,也需要找个地方寄放宠物犬,为了更方便照顾宠物,陈女士多番考察之后,购买了距离自家附近不远处的一个宠物美容店的会员卡。陈女士办理的会员卡为年卡,2018年9月到期,期间不限次数护理、体内体外驱虫、注射狂犬疫苗,每次消费打折后扣除卡内余额。在使用会员卡期间,陈女士被告知这张卡为护理年卡,只能做相关的护理操作,如果想要为宠物犬做美容,就需要再购买一张美容年卡。陈女士又以5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张美容年卡,美容项目为剃毛、修整。2018年3月,陈女士向美容卡内充值500元;2018年8月,护理年卡尚未到期时,陈女士已经用光了卡内余额,因此她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卡内充值了1500元,同时,会员卡到期向后顺延一年,到期日为2019年9月。本来陈女士与宠物美容店的合作一直非常好,可是2018年10月,美容店忽然关门。陈女士对此十分不满意,经过核算,她发现自己两张会员卡内尚有近2000元的金额尚未消费。于是,陈女士通过微信和电话多次联系美容店的店主王某,希望对方能够退还这笔款项。但是对方称美容店关门后一切相关的会员卡就已作废,不再享有相关服务,拒绝退还。陈女士不得已将对方告上了法庭,她的诉请很简单,就是要求解除与对方的服务合同关系,同时退还未消费的服务费。

宠物美容店的负责人经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

河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女士在宠物店办理了宠物护理年卡和美容卡,双方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虽没有书面约定,但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有效。既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双方就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根据陈女士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陈女士办理的两张会员卡,及护理年卡和美容年卡的使用及余额情况,陈女士两张卡合计尚有2000元未消费。由于宠物店原经营者王某的转让行为,宠物店不再经营,属于明确的不再履行主要债务的违约行为,导致陈女士无法消费剩余金额,陈女士有权解除服务合同,并要求王某退还尚未消费的服务费金额。综上所述,法院一审支持了陈女士的诉请,解除其与宠物店之间的服务合同关系,同时判令宠物店原经营者王某退还陈女士服务费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