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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法2021对养狗的规定,养犬条例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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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法2021对养狗的规定,养犬条例2021-第1张-狗狗相关-宝佳网

本文目录

  1. 大连市养犬管理规定2022
  2. 如何看待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规定饲养犬未按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疫苗接种的,逾期罚款逾期不改处理
  3. 关于养大型犬的法律规定
  4. 养犬条例2021
  5. 中国养狗条例
  6. 农村养狗条例管理条例2020
  7. 2021民法典养狗扰民是怎么规定的

大连市养犬管理规定2022

大连市实施《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办法

第一条为实施《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简称《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大连市对养犬实行禁限结合、严格管理的原则。养犬实行许可制度,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养犬。

第四条养犬管理工作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公安机关具体承办。

各级农牧、卫生、工商行政、城建等部门,按照下列职责分工,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一)公安部门负责养犬登记、注册、审批;核发养犬许可证、牌;对犬类的销售、养殖、演艺、运输、诊疗活动的审批;对违法养犬者进行处罚;组织人员捕捉无证犬、散放犬、狂犬;管理犬类留检所。

(二)农牧部门负责兽用狂犬疫苗的生产和供应;对犬进行防疫注射;负责犬类疫病的诊治及疫情监测工作;对从事犬类养殖、销售、演艺、运输及诊治的单位进行兽医卫生要求及资格方面的审核,发放兽医卫生许可证。

(三)卫生部门负责人用狂犬疫苗的供应和防疫注射;狂犬病人的诊治及疫情监测工作。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犬类经营活动的工商行政管理;

(五)城建部门负责对人携犬在户外活动时的卫生管理。

第五条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在干部、军人、职工、居(村)民和学生中经常开展限制养犬的宣传教育,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或向有关部门举报,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及时进行处理。

第六条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和甘井子区、金州区、旅顺口区的城市部分以及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等城市市区内作为重点养犬管理区。其他城市市区外作为一般养犬管理区。

城市市区内偏僻的平房区,经当地公安机关(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经市公安机关)决定,可按城市市区外进行管理;城市市区外的城镇,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决定,可按城市市区内进行管理。

第七条全市居(村)民每户只准养一只犬;单位准养犬的只数,由公安机关根据其需要予以核定。

城市市区内的居民,准养小型观赏犬,禁止养烈性犬、大型犬,烈性犬、大型犬与小型观赏犬的分类标准,按省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城市市区内居民养犬,须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由上级公安机关审核批准:

(一)城市常住户口或有关签证的复印件;

(二)居住地居民委员会的独户居住证明;

(三)农牧部门出具的免疫证明;

(四)犬的彩色照片两张。

城市市区外的居(村)民养犬,须向居住地居(村)民委员会申请,报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批准。

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外国人申请养犬,统一报市公安局批准。

第九条单位因工作需要养军用犬、警用犬、科研用犬、护卫用犬及演艺用犬等特种犬,须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申请,由市公安机关审核批准。

单位养特种犬的管理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经批准养犬的居(村)民,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批准的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养犬许可证》和犬牌。

第十一条经批准养的犬生育幼犬的,养犬人应于幼犬出生后五日内办理临时准养证,幼犬准许保留三十天。

第十二条经批准养犬的居(村)民,第一年必须缴纳登记费,从第二年起缴纳注册费,每年注册一次。

城市市区内,每只犬登记费为4000元,注册费每年为1000元,本办法实施后四个月内登记的,减收登记费1000元;城市市区外,每只犬登记费为20元至200元,注册费为每年10元至100元,具体标准由区(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登记费、注册费在办理养犬许可证或年度注册时一次性缴纳。审批机关收取的登记费、注册费应按全额上缴财政,养犬管理费由财政列支。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养犬管理工作的需要,适时调整登记费、注册费标准。

第十三条经批准养犬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规定时间持《养犬许可证》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核领犬免疫证明;

(二)按规定时间持核领后的犬免疫证明到发证部门注册;

(三)变更住址的及时到发证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四)不得携犬进入文化娱乐、体育、医疗、经营场所和学校、车站、码头、机场等公共场所以及乘坐客运交通工具(不含小型出租汽车);

(五)不得妨碍、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

如何看待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规定饲养犬未按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疫苗接种的,逾期罚款逾期不改处理

坚决支持,规范了养狗行为,有效防止了狂犬病的发生率,确保了民众的安全!对违法养宠物犬的人加大了处罚力度,再次证明了人权大于狗权!

关于养大型犬的法律规定

各部没有统一的规定,但各地区的管理规定基本都差不多。

第一条为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养犬管理实行政府部门依法管理、养犬人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居(村)民委员会应当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养犬管理工作,依法调解因养犬引起的邻里纠纷。居(村)民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就本居住区养犬管理的有关事项依法制定居(村)民公约并监督执行。

第八条具有合法身份证明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可以养犬。

第九条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居民只能饲养一只小型犬;禁止个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但盲人饲养导盲犬、肢体重残的残疾人饲养扶助犬的除外。禁止个人饲养大型犬的身高、体长标准和烈性犬的品种,由市公安部门会同畜牧兽医部门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十一条在重点管理区内养犬的,应当自取得犬只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初始登记、免疫手续;自第二年度起每年应当办理年度登记、免疫手续。

第十二条重点管理区内,个人办理养犬初始登记、免疫手续时,应当携犬并如实提交下列材料:

(一)犬只来源证明;

(二)居民户口簿、暂住证或者身份证等合法身份证明;

(三)养犬地点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其他合法居住证明

饲养导盲犬、扶助犬的,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第十七条在重点管理区内,登记的犬只转让、赠与、遗失、死亡或者迁出的,原养犬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变更养犬地点的,养犬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养犬登记证、号牌毁损、遗失的,养犬人应当在十五日内补办。

第十九条在重点管理区内养犬应当交纳管理服务费。饲养小型观赏犬的,管理服务费每只犬第一年为四百元,以后每年度为二百元;饲养其他犬只的,管理服务费每只犬第一年为八百元,以后每年度为四百元。

盲人饲养导盲犬、肢体重残的残疾人饲养扶助犬,免收管理服务费。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养犬均应当遵守社会公德,不得妨碍和侵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侵扰邻里及他人的正常生活,不得遗弃所养犬只。

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犬只的,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只能在其登记的养犬地点饲养。

(二)对大型犬、烈性犬应当圈养或者拴养,非因工作需要不得离开饲养地点。

(三)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

(四)携犬出户时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为犬只系挂号牌,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用束犬链(绳)牵领,主动避让他人和车辆。束犬链(绳)最长不得超过一点五米。

(五)携犬乘坐电梯的,应当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时间,并为犬只配戴嘴套或者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

(六)不得携犬乘坐除客运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客运出租车时须征得驾驶员同意,并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

(七)不得携犬进入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不含宠物医院)和公园、风景名胜区、烈士陵园、广场、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社区公共健身场所、候车(机)室、游乐场、市场、商店、宾馆、饭店、饮食摊点等公共场所,但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重残的残疾人携带扶助犬的除外。

(八)不得携犬或者放任犬只在泉池、泉渠及其他公共水域内洗澡、游泳。

(九)携犬出户时,携犬人应当随身携带清除犬粪的物品,及时清除犬粪。

养犬条例2021

自5月1日起,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将施行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其中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按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携带犬只出户的,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对于多次违规者会被处以高额罚款或者没收犬只。

狗狗出门遛弯不佩戴犬牌和系犬绳,从2021年的5月起,相关养宠人员将受法律制裁!这是首次被国家以法律形式单独提出宠物佩戴牵引绳的要求,背后逐步凸显的正是在宠物狗数量的逐年攀升今天,宠物饲养行业不断完善的社会要求。

中国养狗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相关处罚规定:“第七十五条: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各个地区有不同的养犬管理条例但是我告诉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高于500的罚款都不交。

农村养狗条例管理条例2020

1.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3.如违反规定,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4.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2021民法典养狗扰民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新修订的新规5月1日施行,这些养犬行为或许违法

对常见的不文明养犬行为,《民法典》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第30条作了明确规则,其间第30条规则:单位和个人饲养的犬只,应按规则定期免疫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组织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挂号机关申请挂号。带犬外出时,应按规则佩戴犬牌,并按规则系上犬绳等,防止犬伤人,传播疾病。从五月一日起,遛狗不系绳子、不带犬牌将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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