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养犬重点管理区范围
天津市政府于2018年6月发布了《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该条例对天津市内的养犬行为进行了规范和管理,其中规定了天津市内的养犬重点管理区范围。
根据《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天津市内的养犬重点管理区分为两类:
第一类养犬重点管理区
第一类养犬重点管理区是指城市区域内的社区、街道、商业区、公园、广场、游憩区、居民区等人口密集区域。这些区域内的养犬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 必须持有犬只的养犬证明;
- 犬只必须戴上狗牌并配备牵引绳;
- 犬只必须在公共场所内保持安全,并避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和工作;
- 犬只不得在公共场所内乱拉乱尿,犬只的粪便必须由养犬人及时清理;
- 犬只必须接受疫苗注射,定期进行驱虫和体检;
- 不得让犬只在禁止养犬的区域内出现。
第二类养犬重点管理区
第二类养犬重点管理区是指城市区域内的公园、游憩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景观区域。这些区域内的养犬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 必须持有犬只的养犬证明;
- 犬只必须戴上狗牌并配备牵引绳;
- 犬只必须由养犬人控制在规定区域内活动,并避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和工作;
- 犬只不得在公共场所内乱拉乱尿,犬只的粪便必须由养犬人及时清理;
- 犬只必须接受疫苗注射,定期进行驱虫和体检;
- 不得让犬只在禁止养犬的区域内出现。
天津市政府对养犬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旨在保障市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同时也对城市的环境和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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