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厦门养狗新规定
2019年3月1日起,厦门市出台了新的养狗管理规定,对养狗人士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以下是该规定的主要内容:
狗只数量限制
每户家庭最多只能养一只狗,公共场所禁止携带两只及以上的狗。狗只数量超过规定的,将被责令限期内调整。
狗只品种限制
禁止在市区内饲养以下品种的犬只:
- 斗牛犬
- 杜宾犬
- 罗威纳犬
- 日本宇津木犬
- 喜乐蒂牧羊犬
- 波尔多犬
- 藏獒
- 阿拉斯加雪橇犬
- 哈士奇
违反规定的,将被责令限期内调整。
狗只登记
所有狗只必须在6个月内进行登记,未登记的狗只将被视为流浪犬。登记时需提供狗只的品种、颜色、性别、年龄、身体状况等信息,并在狗只上佩戴电子标识。未登记的狗只,将被责令限期内登记。
狗只遛狗
在公共场所遛狗时,狗只必须使用狗绳,并由养狗人士负责牵引。禁止在公共场所放养狗只,禁止在公共场所训练狗只。违反规定的,将被处以罚款。
狗只咬人
狗只咬人后,养狗人士应立即将狗只送往动物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同时报警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狗只咬人造成严重后果的,养狗人士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厦门市2019年新出台的养狗管理规定,希望广大养狗人士能够认真遵守,共同营造一个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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