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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评限凌晨遛狗、佩戴口罩,“最严限狗令”你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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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养狗最新管理规定

1.关于住宅小区养狗有关规定

养狗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家犬管理条例

一、为预防和消灭狂犬病,以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保持市容整洁,保证工作、生产、学习、生活和社会活动的正常进行,巩固安定团结,特制订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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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县级以上城市及近郊区、新兴工业区禁止养犬。生产(包括牧犬)、科研用犬、警犬必须实施检疫免疫。发现可疑病犬,要立即捕杀,以保证安全。

三、各级人民政府定期组织兽医站、卫生防疫站及有关部门,施行对犬免疫注射。凡工厂、仓库及农村社员、外侨等私人养犬者,都必须接受对犬免疫注射。注射狂犬病疫苗后,进行登记、收费,发给“家犬免疫证”,并在犬身作统一标记。

四、凡未注射狂犬病疫苗的犬(包括无标记犬),一律视为野犬,公安人员、民兵以及广大群众都有权捕杀,不负任何责任。

犬如伤人,追查犬主。犬主应负被咬伤者的全部医疗费用及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群众出售狗皮时应交回“家犬免疫证”。

六、凡被犬咬致伤者,应及时送医院治疗;并由医院向当地卫生防疫站申请狂犬病疫苗注射,防止狂犬病发生。其他家养哺乳动物被犬咬伤者,送兽医站处理。野生哺乳动物被犬咬伤者,要立即捕杀。

七、如有违犯本条例者,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直至起诉追究刑事责任。

八、各级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可参照本条例制订管理实施细则,认真执行。

2.居民小区养狗有哪些条例

经公安机关和兽医部门联合认定并向社会公布的其他犬只。《条例》规定,重点管理区域内,养犬人携带犬只出户时间为晚上8时以后、上午8时以前,节假日可延长至上午10时;要为犬只束牵引带;及时清除犬只户外排泄的粪便;由成年人携带。一般管理区域内,可饲养烈性犬只、大型犬只,但每户限养一只;实行圈养、拴养;外出束牵引带,并由成年人携带;不得进入重点管理区域内;居住在楼房的居民禁止饲养烈性犬只、大型犬只。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办公楼、学校、医院、幼儿园、体育场馆、博物馆、艺术馆、图书馆、影剧院、文化娱乐场所、历史名园、名胜古迹园、动物园、候车(机、船)室、餐饮场所、商场、宾馆等公共场所;禁止携带犬只乘坐公共汽车、电车、轨道交通、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禁止携带犬只进入人员密集场所。

3.国家对小区养狗有什么规定文件

小区养犬管理规定由所在小区物业管理中心规定,主要内容情况如下:

一、犬类动物,每年由养犬人领到畜牧兽医行政部门进行免疫注射和检疫,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动物健康免疫证,并将有关证明文件交物业管理处查验后,复印备案。未领取动物健康免疫证的不准饲养。

二、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并不得携犬与他人一起乘坐电梯。携犬人应当携带垃圾袋,随时将犬的粪便收装,带回自家卫生间处理。违者经查证后,由物业公司按每次十元收取清理费。

三、犬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承担被害人的全部医疗费用及其它相应的民事责任,依法赔偿被伤害人其它损失。

4.关于小区养狗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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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于邻居协调,无效后可以报警起诉。从2006年3月起开始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5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社区宠物豢养管理:

一、本规定中所指宠物为住户合法饲养的狗、猫、鸟类等,不得饲养家禽、家畜,如鸡、鸭、鹅、羊猪、兔、牛、马等。

二、凡本小区饲养犬类的养犬人必须持有动物防疫站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必须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注册,领取养犬登记证,并保证每年检查一次。

三、养犬人须持有(动物健康免疫证)、养犬登记证,到物业公司进行登记备案,否则视为无证豢养。对无证犬、无登记犬,物业公司有权收缴并将其逐出本小区或向公安机关举报。

四、园区内每户只准豢养一条观赏犬(体长标准:成年犬一般不超过50CM),禁止饲养具有攻击性的烈性犬合大型犬,且养犬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为放置意外事件的发生,小区内严禁遛犬。

六、合理饲养和管理所养宠物,避免饲养犬只狂吠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及休息,家中无人时,应妥善安置。对于不采取措施的,物业公司由权采取强制手段或向公安机关举报。

七、养犬人携犬出户时应加以束缚(如束犬链、犬口罩等),并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看管。不得在楼道内或大堂区域内遛犬。

八、养犬人应文明携犬出户,并携带垃圾袋,及时清除犬只所排泄的粪便,不得任其在公共区域内随地便溺。如经发现由饲养户自行清理,或由物业公司代为清理并收取相关保洁费用(每次20元)。

九、养犬人不得携犬进入儿童游乐场所和居民休闲活动区等公共场所,应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及儿童。

十、如饲养人所养宠物侵扰他人时,物业公司将以书面形式责令整改,有权采取强制措施或通过公安机关予以制止。

十一、如所养宠物伤害他人时,饲养人应及时将伤者送往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承担相关医疗费用、赔偿责任以及法律责任。

十二、业主应为所养宠物定期注射疫苗,预防传染病,并保存相关证明以备检查。

十三、宠物死亡时,饲养人需及时与畜牧兽医部门联系,并在其指导下对宠物尸体进行处理。严禁随意丢弃或在小区内火化、深埋。

十四、如遇禽流感、狂犬病等流行病发生时期,须按省、市政府有关规定严格管理执行。

十五、凡违反本规定的住户,一次警告、二次则由物业公司会同业主委员会讨论,在小区内进行公告,接受广大业主监督,及督促其加速整改,对屡教不改者将呈报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5.小区养狗国家法规

根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三点,养犬人需要有固定住所且为独户住所,公租房不满足独户住所条件,居委会也不能给养犬人提供合法养狗证明。所以公租房不能养狗,即使有证件也属于违法养狗。

根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三点,养犬人需要有固定住所且为独户住所。

6.住宅小区养狗法规

养犬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做到依法、文明养犬,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本户住(居)所或者单位内部饲养,不得侵占楼顶、楼道、绿地等公共区域;

(二)不得损坏公共设施;

(三)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即时制止;

(四)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

(五)不得放任犬只自行出户;(六)不得组织、参与斗犬活动;(七)不得遗弃犬只,任何人不得虐待犬只;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携犬出户时应当遵守哪些行为规范?《条例》规定,携犬出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重点管理区内,为犬只佩戴犬牌;

(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犬只随地便溺;

(三)使用不超过一点五米的牵引带(绳)等牵领,不得使用伸缩犬绳;

(四)避开市民出行高峰时段和人员密集区域,并主动避让路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和儿童;

(五)乘坐电梯、出租车时,应当将犬只怀抱、装入犬笼(袋)或者为犬只戴犬嘴套,乘坐电梯应当避开高峰时段,乘坐出租车应当征得驾驶人同意;

(六)即时清除犬粪;

(七)不得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

(八)不得携带或者放任犬只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景区、公园、游园内的水域等水体内;(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7.小区养狗管理办法

小区养犬管理规定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业主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小区环境和公共秩序

一、小区不提倡养犬。

二、根据《养犬管理条例》个人饲养的犬只应当在养犬人的住所内饲养,并且需办理养犬登记证,请养犬人自觉遵守。

三、办理养犬登记证相关手续,新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养犬,要携犬并持动物健康免疫证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养犬登记证。

四、犬类动物,每年由养犬人领到畜牧兽医行政部门进行免疫注射和检疫,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动物健康免疫证,并将有关证明文件交物业管理处查验后,复印备案。未领取动物健康免疫证的不准饲养。

五、小区主要道路、儿童游乐园等业主活动场所30米范围内,以及在重大节假日或者小区举办重大活动期间禁止遛犬。遛犬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六、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和经常吠叫的犬,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不得养犬。

七、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携犬人应当携带垃圾袋,随时将犬的便便收装,带回自家卫生间处理。违者经查证后,由物业公司按每次十元收取清理费。

八、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九、对伤人犬或者疑似患有狂犬病的犬,养犬人应当及时送交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对确认患有狂犬病的犬,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

十、犬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承担被害人的全部医疗费用及其它相应的民事责任,依法赔偿被伤害人其它损失。十

一、犬在小区内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应由养犬人自行负责。十

二、因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发生纠纷的,养犬人应主动采取息事宁人的姿态,约束或处理自家犬,平息纠纷。十

三、养犬人自觉接受物业管理处和业主的监督。

8.小区养狗法律条款

物业公司有义务管理居民在楼道内饲养宠物。城市养宠管理办明文规定,家庭饲养宠物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出门遛,而且不能扰民,楼道属于公用建筑面积,且属于安全消防通道,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占用楼道。

如果居民私自在楼道内养宠物,不听邻居劝解,物业有义务与养宠者勾通解决,勾通无果可与执法部门联系强制带离或必要罚款。

怎么看待建议制定法律禁虐禁食猫狗

把猫狗定性为伴侣动物是与欧美发达国家接轨的“文明之举”。现在宠物拥趸者又主张全面禁食猫狗肉。宠物拥趸者认为,西方文明世界是不吃猫狗肉,吃猫狗肉是陋习,是野蛮人的行为,是不文明的现象。

在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过程中,一些人疑似夹带“私货”,把禁食猫狗肉行为制定为地方性法规。如某市立法禁食猫狗,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该市由此成为大陆第一个立法禁食猫狗的城市。

而某市相邻的东方之珠早在上世纪50年代便立法禁食猫肉狗肉。当地《猫狗条例》规定,市民若屠宰狗或猫食用,最高可罚款五千港元及监禁六个月;在屠宰过程中如果同时违反《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最高可罚款二十万港元及三年监禁。至2000年,吃香肉(狗肉)的现象在当地已经几乎绝迹。

2010年大陆曾尝试制定《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拟规定:违法食用犬、猫或者销售犬、猫肉,将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并责令具结悔过;对单位和组织处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由于“种花家”各地存在民族宗教、生活习惯等差异,上述立法引起了巨大的争议。

东方之珠爱护动物协会的人士希望内地也能早日迎来这一天(政府出台动物保护条例等法律规定,明确禁食狗类)。

近期,港区代表建议全面禁食猫狗肉。代表还建议,要把猫狗宠物定义为动物伴侣,而非个人财产,大幅提高相关罚则,以打击盗猫盗狗供食用的罪行。

4月份,农业农村部发布《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这份对动物养殖业有指导作用的“白名单”明确将狗去除。

由于历史文化的差异,不同的地区和国家对待“吃狗肉”有着截然不同的态度与理念。大多数西方国家将吃狗肉视为禁忌,但也有部分西方人支持其他国家吃狗肉的习俗。

针对不文明养狗、偷盗毒杀猫狗肉产业链等问题,有最高权力机关代表提出制定《伴侣动物保护和管理法》的议案:一要求猫、犬的所有人负起责任,严惩不文明养犬行为;二是禁止所有人虐待、食用猫狗;三是从源头上控制流浪动物产生,建立救助体系。

作为最高权力机关的代表,其言论具有免责权。是否会根据其提议制定法律,要看是否有立法的迫切性。

现实社会中,要求猫、狗的所有人(宠物主人)负起责任来,并不容易。一是人的素质高低参差不齐,就算是有法律约束,也很难让某些人不遗弃猫狗,也很难让某些人文明养狗;二是并非所有人的经济条件都是稳定的。不能说经济条件差的人就不能养猫狗,当这些人自身生活都存在问题时,不能道德绑架他们,不能强求他们不遗弃猫狗;三是建立救助体系的说法令人愕然。“种花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还没富裕到可以去全面救助流浪猫狗。再说,养狗人的不当行为,为什么要大家来买单呢?四是城乡差异性很大,不能拿城里的“小资”生活来要求农村;五是很多民族是吃狗肉的。如贵州的一些少数民族、朝鲜族等。你让别人改变民族习惯来迁就你?

综上所述,要制定一部专门保护猫狗的法律,并不容易。

平心而论,“种花家”吃狗肉的人并不少,也有专门养殖肉狗的产业,形成了一定的产业链。有网友说不存在养殖肉狗的企业,也有网友说网上查询可以看到有很多养殖肉狗的企业。

还有网友说,食用的狗不可能注射狂犬疫苗,不可能经过检疫。在农村,人们打一条狗食用,可能没有这么多讲究。就如同杀一头家养猪自用,可能也不会去检疫。

值得指出的是,并非所有养宠物狗的人都拒绝食用狗肉;不喜欢宠物狗的人,也有拒绝食用狗肉的。

制定法律要征求大多数人的意见。制定禁食猫狗的法律,肯定会先广泛征求大家的意见。

政府规定7-22点禁止遛狗,你认为是否过于严苛

我哪边都不站队。

不过,我就是觉得,太严了。

说真的,7点到22点不能遛狗。那么,我是要早上6点起来遛狗,还是在晚上22点后啊!这样浪费休息的时间来遛狗啊,真的有点累的。

像我这种比较轻松的电商,每天8点左右起床,吃完早餐,8点半出发,到仓库都要9点了。

换做那些生活在北上广的人,估计6点多出门,都还有可能要迟到了。

我东莞的朋友告诉我,她每天要7点半就出发,不然肯定迟到。因为上班的地方,起码要开车1个多小时,就算坐地铁公交,也有可能赶不上。没办法,房价太贵,只能买比较远的地方。

像他们这样的上班族,每天上下班,浪费在路上的时间都很多,还要他们在晚上22点到早上7点这个时间遛狗,这不坑人吗?

最关键是,谁来执行?谁来监管?

早上8点前,估计都还没多少人上班吧。那晚上6点过后,大家都下班了,政府官员也下班了,那么,谁来监管那些此时出来遛狗的人?

说到底,有可能这个遛狗令,最后也就成为一个空头文件而已。

你让政府人员从傍晚6点加班到晚上10点,为的就是不让人家出来遛狗,这有可能吗?

如果说,要居民自觉的话,居民本身都对这个条例很不满意了,还要他们自觉,这感觉就像是告诉孙悟空,蟠桃园的东西你只能看不能吃一样。

不过,换位思考一下。为什么管理会推出这样的禁令,肯定也是有自己的原因。

如果居民都文明遛狗,哪有那么多事啊。

不过,只要其中几个人不太注意,就会让人觉得反感。在我们这边的沿江路,每天晚上都有很多人在散步。当然,也有一些人,遛狗不拴绳,放任狗狗在那里乱跑。我有好几次,坐在草坪附近,都能看到一些尿迹,都还能闻到一些味道。有时候,还能碰见一些发白了的粪便。

所以,我们在觉得遛狗令很严格的时候,是否能换位想一下,在没遛狗令之前,大家都是怎么样对待身边的环境的。

我相信,绝大部分的居民,都还是很认真,很文明的遛狗。但是,不能排除,某几个特别不卫生的人,在破坏这个形象。

所以,管理最后给出了这样的遛狗令,导致所有人要一起承担。

虽然我觉得这种遛狗令存在一定的问题,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被慢慢忘记。但是居民如果自己不反省,只会埋怨管理的话,当下一次又出现遛狗令时,估计会觉得要求更加严格了。

央视评限凌晨遛狗、佩戴口罩,“最严限狗令”你支持吗

对于日前网络上盛传的遛狗案例,我个人是绝对不支持的,因为这完全就是“反正常作息”的操作,我们应该在合情合理的范围内要求遛狗规范化,但是不能实行太过严苛的标准,这样只会导致大家的不满。

最严限狗令

近日,网络上流传出一组遛狗的要求,这则要求中表示遛狗必须要带牵引绳和口套,而且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遛狗,结果规定时间居然是凌晨0点到早上六点之间,这个时间段对于绝大部分宠物主人来说,都是睡觉的时间,而且凌晨遛狗也实在是太不安全,稍不注意还可能会导致扰民,所以这样的限狗令完全就是不考虑实际情况,这样的政策自然是得不到大家的支持的。

规定理应合情合理

此前本身出现了很多关于狗狗的案件,但是这些并不是狗狗造成的,而是养狗的人不按照规定来遛狗导致的,大部分人其实就是担心狗狗会伤害自己,所以要求给狗狗栓绳子并且带上口罩,其实是合情合理的要求,大部分的宠物主人也是的确在遵守的。

但是!在遛狗时间段的制定上,一定要选择一个合情合理的时间,我们可以选择在早上十点前或者晚上天黑以后遛狗,避开大家早高峰和晚高峰,或者直接制定一个专属的遛狗时间,但是这个时间必须是在人类的正常作息范围内。

主人要学会严格遵守

其实大部分主人都是严格遵守规定的,只是部分的宠物主人实在是太过分了,总是觉得自家的狗不会咬人,所以便不给自家的狗栓绳子或者戴口罩,殊不知引起了恶劣后果以后,会导致其他养狗的家庭也受到影响和歧视,所以再次呼吁所有养宠物的人,都应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狗狗乱拉乱尿怎么解决

首先要明确,做为狗的天性,他是不愿意在自己的窝附近方便的。同时,狗会通过嗅觉找到经常方便的地方并把它固定下来。所以随着年龄的增长,活动范围的扩大,他会逐渐在远离自己窝的地方找一个相对固定的地点方便。有两个办法,一是在家里固定一个地点让狗狗方便,二是不允许狗狗在家里方便。前者狗狗随时可以解决问题,但家里总是或多或少的有一点异味;后者则不论刮风下雨,每天必须带狗狗出去遛两次以上,但家里会更清洁。

小狗一个月大的时候就可以开始训练了,小狗学会定点方便是很快的,只要你在最初的几天里有耐心,一般都可以成功。定点的地方有很多,有人是指定在厕所的下水道,有人用宠物店买的狗厕所,有人用报纸,放在离小狗的窝远一点的地方。我觉得报纸不够吸水,所以一直用尿不湿,每天换一次就行了,也很方便。最开始的时候可以用报纸或者尿不湿沾一点小狗的尿,或者擦擦小狗的屁屁,然后放在固定的地点,小狗会自己找有味道的地方方便的。如果他不会找,你就要注意观察。小狗在方便前总会有一些固定的动作,比如低着头在一个小范围里反复闻,来回走,转圈等等,一发现这种动作,就把他抱到指定的地点让他方便,在他方便完了以后夸夸他,让他知道他做对了。正常的小狗的生活应该是比较有规律的,吃完了饭,或者睡醒了觉,都会想去方便的,注意观察这个规律也会帮助你知道小狗什么时候会想方便了。

如果想让小狗习惯在外面上厕所的话,大体上应该从4-5个月大的时候开始。在此之前,小狗神经和肌肉发育还不充分,很难在家里憋住,教育他也很难记住。最开始一天要带他出去4-5次,也就是在小狗平时上厕所的时间要带他出去,让他在外面方便。而如果他在家里方便了,就要在现场教育他,让他知道你不高兴了,同时要把现场擦干净,不要留下味道,可以用84消毒液之类的反复擦,把味道去掉。随着狗狗越来越习惯在外面上厕所,带他出去的次数也可以逐步减少,但最终不能少于一天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