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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店夜半狗叫扰民,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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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店夜半狗叫扰民

怎样维权?

李先生:我们小区商铺开了两家宠物店,自从开业后各种狗吠声扰民,甚至深夜还会狂吠。此外,小区内宠物异味严重,还有遛狗不拴绳等现象。请问这种情况,应该如何维权?

刘律师:依照物权法第84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权利人应当尽量减少生产和经营给相邻权利人造成妨碍和损害,在行使相邻权利时应当保持在合理的限度内。小区外围两家宠物店的犬吠、宠物异味和不文明遛狗等影响到小区住户休息和生活,造成的影响很可能超过了正常容忍的范围,宠物店作为生产经营方应当采取积极的措施减少对周边住户的影响。建议你们向物业公司反映要求处理,或向相关政府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离婚后我能要回

新房装修费吗?

曹女士:我和老公结婚一年了,婚前他全款买了一套房子,前不久刚交房,20多万元装修费用是我出的。请问如果我们离婚,装修费用我有权要回吗?

刘律师:你可以要求返还房屋装修价款,但须考虑装修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你的个人财产。如果你以个人财产对房屋进行装修,该行为属于对不动产的添附。根据物权法规定,你对该房屋的装修行为并不影响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属,该房屋属于你老公婚前财产,是其个人财产。关于离婚时装修款项的分割,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你们双方事前没有约定装修款项的补偿、事后又无法就补偿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对能拆走的可以拆走,不能拆走可以折价给你补偿。另外,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由于房屋的装修行为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你要主张对所有装修款项都进行折价补偿,需要证明装修款项属于个人财产。如果装修款被认定为共同财产,那么离婚财产分割时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母亲出车祸

父亲受刺激病情加重

何先生:父亲由于脑出血在医院进行康复治疗,母亲到医院照顾。但是母亲在此期间出了车祸,伤势较重,父亲由于母亲车祸受到精神刺激,病情加重成植物人。请问我父亲这一情况属于母亲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吗?

刘律师:根据《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赔偿范围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但不区分直接和间接损失。其中,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赔偿费用包括伤残赔偿金、救治疗期间的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宿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害。你父母的遭遇令人同情,但你父亲因母亲遭遇交通事故导致病情加重并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

未婚生子

男方女方都不想要

李女士:我未婚生子,孩子现在一岁。现在男方的父母及家人多次羞辱我和孩子。而且以男方的为人及经济条件,孩子不适合跟着他生活。因我又担心对方纠缠不休,也想放弃孩子的抚养权。

刘律师:根据婚姻法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平等的权利,不直接抚育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和生母,应当担负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据此,非婚生育的双方就由谁直接抚养子女发生争执,与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处理一样,遵循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据你的描述,孩子仅有一岁,参照《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同时,建议你搜集孩子跟随你成长更有利的证据并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对孩子的抚养权并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但若你同意将孩子交由男方抚养,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你也同样享有对孩子的探视权。至于受到男方及其家人的骚扰,如果已经干扰到你的生活,甚至存在殴打、经常性谩骂、恐吓、精神侵害等暴力行径的,建议你报警处理。

律师观点,仅供参考

徐报融媒记者 孟丽 整理

■明日值班律师 王继丰

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

晨报法律援助团成员单位、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自2002年西北政法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大中型企业从事管理工作达15年,历任人事行政经理、法务部助理及融资管理部主任;在企业经营风险把控和融资租赁行业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在帮助企业解决外部纠纷、降低法律风险方面卓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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