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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京人和歌特人的历史,他们曾经以什么而辉煌,发源地在哪

admin

你不用迷茫,你不必焦虑,你不要担心

两个月以前,一个大一的学弟写了一封简短的信,向我倾诉了他目前的困惑,我迟迟没有回复,只因那些字句里有一个很刺眼的词:迷茫。

谁的青春不迷茫,我比他大不了几岁,哪怕是已经毕业走上了社会,也会常常对未来迷茫,而且是迷茫到痛苦万分。

我真正想要的是什么?我接下来要做什么?方向和目标总是那么重要,我却从来都没有得出一个满意的答案。

维京人和歌特人的历史,他们曾经以什么而辉煌,发源地在哪-第1张-宠物相关-宝佳网

无论去到哪里,不管有没有时间看,我的包里必然会带着一两本书,这是几年来的习惯。

春节短暂几天假期,我带了一本很薄的书回去,名叫《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故事不长,以至于我在嘈杂喧闹的节日气氛里,寻得了两个安静的午后把它匆匆看完。

这是一个和《小王子》有几分相似的童话故事,然而合上书后我心中竟然毫无波澜,过高的期待带来了必然的失望。

这本书传达的东西十分的混乱,什么“天命”、“宇宙语言”、“爱”、“把握现在”,很多个唯心主义般的主题夹杂在一个小故事里,显得非常虚无缥缈和乱七八糟。

没有哪一个情节,或是哪一句话,在我阅读的过程中像《小王子》那般扣人心弦或戳人心坎。

可第二天当我想起来整个故事,配合着自己潜意识里经历过的种种,奇妙的化学反应让我产生了一些关于迷茫的醒悟。

牧羊男孩圣地亚哥反复做了同一个梦,他梦见一个小孩拉着他去埃及金字塔,因为那附近埋藏着一处隐秘的宝藏。

会解梦的吉普赛老妇人和撒冷之王都支持他去埃及寻宝,男孩卖掉所有羊后就踏上去往非洲的寻宝之路。

一开始他卖羊的所有积蓄被全部偷走,为了生存只好找了一个水晶老板打工,一年时间里他帮助水晶店起死回生,自己也攒够了钱。

于是他再度启程,加入横越撒哈拉沙漠的商队,碰到了一位执迷炼金术的英国人。

来到绿洲,他和美丽的法蒂玛一见钟情,并遇到了真正的炼金术士,圣地亚哥说绿洲会被突袭的预言应验,他被聘为绿洲参事,而炼金术士却催促他继续踏上寻宝之途。

途中圣地亚哥被军队所掳,他在沙漠、风与太阳的对话中,接触了天地之心,也如愿脱身。

最后他终于来到金字塔前,却发现宝藏就在出发时一直做梦的那个废弃教堂中。

用最简单的话来说这个故事:男孩去世界绕了一圈又回到了原点。

就像我们每个人为着不同的目的去仗剑天涯,大多数终究都还是回到了故乡。

就像我们每个人年少时口出狂言要出人头地,大多数都还是归于平凡。

然而不去读这个故事,我就不会明白为什么我们要去这个世界绕这一圈。

故事里有一句很不起眼的话:“当一个事物在发展时,它周围的一切都在发展。”

人或许生来就要漂流向那发着光的诱饵,你我他心中都有极度想要拥有的“宝藏”,不论是金钱,是美女,是名誉,还是自由,是平淡,是归隐山林,我想说这些都不重要,你想要拥有的东西,你想要去的地方,你想要过上的那种生活,都不重要。

你现在正在做着什么样的工作,正在爱着什么样的人,正面临着什么样的困难,这些才重要。

因为真正的宝藏,是从一生的时间高度来看时,你在这个世上的每一个经历。

正是你遇见的好人或坏人,尝到的酸甜或苦辣,走过的平地或坑洼,让你最后归来时变得和出发时判若两人,是无数你想不起来的点滴遭遇,成就了全世界独一无二的灵魂。

可现实世界里我们都像刚走上寻宝征程的牧羊男孩一样,会为失去而悲痛,为错过而后悔,为前途而担心。

没有人能够预料到接下来我们将会遇见什么,只能将目光锁定在那心心念念的目的地上,殊不知到最后,却是那些沿途的阳光和风雨塑造了最珍贵的财富。

“当巨大的财富就在我们眼前时,我们却从来都觉察不到。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人们不相信财宝存在。”

没有人会相信今天发生的鸡毛蒜皮会是财富,只有在你经历过很多浮浮沉沉之后才会发现。

若圣地亚哥没有选择去追寻天命,他绝不会被偷走所有辛苦卖羊的钱,不会遇上好心的水晶店老板,也就不会知道自己竟能为水晶店创造那么大价值,更不会在沙漠绿洲中遇到一眼万年的法蒂玛,不会习得与沙漠、太阳和风对话。

男孩在追梦路上经历的这一切累积起来,那个金字塔的埋藏的所谓财宝,又算得上什么垃圾财宝。

“炼金术士在实验室里守候多年,观察冶炼金属的火焰,观察久了,渐渐把世上所有虚荣弃之脑后。于是有一天,他们发现,提炼金属的结果却是净化了他们自身。”

我们当初选择出发,选择去追寻,那终点那财宝多诱人,竟能迷惑所有人的双眼。

不过终有一天迷雾散尽,你回过头来,发现这一路走来,见识了世间的各种丑恶与美好,虚伪与真诚。

你不知怎的,突然就明白了什么是真什么是假,什么重要什么不重要,明白了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应该坚定怎样的信念,做一个怎样的人。

就像你非得背井离乡才知道家有多好,非得失去至爱才知道他们有多重要,每一个经历背后,都是上天在教会我们某些事情。

所以你的梦想是什么一点都不重要,未来会发生什么一点都不重要,因为这一路上所有的遭遇,都在使你变好。

就像所有事情到最后都是好的,如果还不够好,那说明还没有走到最后。

那么,你还在迷茫什么?担心什么?焦虑什么呢?

“假如你改善了现在,将来就会变得更好。忘掉未来吧,每一天里都蕴含着永恒。”

你能够做的,而且必须去做的,就是把当下的每一件事情尽最大努力做好,《三傻》电影里那句台词:

追求卓越,成功就会在不经意间找上门来。

原本我以为活在当下的意思是要及时行乐,其实是要我们忘掉过去,丢掉未来,不计得失,以无为之心做有为之事。

一开始写东西想要在自媒体里面闯一片天,多少次为了那几十百来个点击量胆战心惊,每一个字都在担心读者是否会继续往下看,我写的是那么矫揉造作,是那么苦不堪言。

而今我每天看点杂书,写点狗屎,偶尔在网上发表一些文章,从不在乎我做的这些事能够给我带来什么,这次又涨了几个粉丝?有几个阅读量?我再也没去关心。

唯有这般,我写起字来才能怡然自得,至于究竟能收获什么,除了尽力写东西本身给我带来的享受和成长,我已不再奢求更多。

我也终于明白被我写在备忘录里纪伯伦说的那句:

最后送大家一首韩剧里的歌曲——《你不要担心》:

不用迷茫,不必焦虑,不要担心。

能不能得到都没关系,步步皆财富,步步亦风景。

霍金的介绍,简介,身世

斯蒂芬·威廉·霍金(StephenWilliamHawking),1942年1月8日出生于英国牛津,英国剑桥大学著名物理学家,现代最伟大的物理学家之一、20世纪享有国际盛誉的伟人之一。

1963年霍金21岁时,他被检出患上肌肉萎缩性侧索硬化症,不久半身不遂。当时医生诊断,霍金还有2-3年的时间。

60年代后期,霍金的身体状况又开始恶化,行动走路都必须使用拐杖,不再能定期教课。霍金的言语功能逐年退步,到了70年代后期,只剩下他的家人或密友能够听得懂他的话。

1985年霍金霍金因肺炎丧失语言能力,表达思想唯一的工具是一台电脑声音合成器。他用仅能活动的几个手指操作一个特制的鼠标器在电脑屏幕上选择字母、单词来造句,然后通过电脑播放声音。

1988年,霍金出版《时间简史》,解释宇宙、黑洞和大爆炸等天文物理学理论。《时间简史》被译成40余种文字,出版逾1000万册,但因书中内容极其艰涩,很多人买回家并不看。

2005年,霍金开始只能用脸颊肌肉的运动来控制他的通讯设备,每分钟大约可以输出一个字。2009年,他不再能独立驾驶他的轮椅,时常需要使用人工呼吸器,还有几次严重到需要去医院诊疗。

2018年3月14日,霍金逝世,享年76岁。霍金逝世后,引发全球各界悼念。

扩展资料:

霍金被誉为继爱因斯坦之后最杰出的理论物理学家,1979年至2009年任职卢卡斯数学教授,最主要的研究领域是宇宙论和黑洞。证明了广义相对论的奇性定理和黑洞面积定理。

他还曾预言世界末日,警告千万不要登月,因为外星人就在月球背面;警告人类必须在100年之内离开地球,表示延长生存的唯一方法就是在其他星球上安家。

1994年,52岁霍金大胆的进行了摇滚乐跨界,他利用电子发声器在美国摇滚乐团PinkFloyd的专辑中《keeptalking》亮嗓。

后来,霍金出现在他爱的不得了的电视剧《星际迷航》,本色出演自己,剧中他和牛顿、爱因斯坦一起打牌。

总之,霍金绝对不像你想象的那样,只是一个不能动弹的瘫痪老人。作为影视、音乐、科技、微博红人等多栖物种,霍金真的在用生命告诉你:他,才是人生赢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斯蒂芬·威廉·霍金

求几个最感动人的爱情故事

世界10大爱情故事

(一)罗密欧与朱丽叶,经典指数,750

这个被伟大的莎翁在四百多年前用喜剧的形式改变出来的爱情故事,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部极富人文精神的爱情史诗。几百年来一直是人们津津乐道的对象。在莎翁的笔下,爱情是超越一切的。甚至可以超越门第,地位,家族偏见翟烩些就是在今天还被普通的英国人所重视的东西。

当然,莎翁对于剧中男女主人公年龄问题上的处理,也是令人乍舌的。也许一百多年前的人们仍然不明白为什么爱情会那么早的降临在一对未成年的男女身上,而且是那么牢固,让这一对恋人能够抛开自己的生死。毕竟,当朱丽叶第一次坠入情网时的年龄,刚满十四岁。但是现在,人们不再会有以前的那种观念了,当人们看到恋爱的年龄越来越小的趋势一步步向我们逼近的时候,人们不得不佩服莎翁的预见能力,不管现在十四五岁男男女女,他们所正在经历的一切是不是爱情。

剧尾是全剧最精彩的部分,这一对相爱的男女,由于误会而双双失去了生命。这一幕在四百多年前维多利亚时代的城市剧场里,曾经让全场鸦雀无声,但是在今天,这样的结尾对今天的人们来说已经是见怪不怪了。其实她们是因为爱情而不是因为误会而失去生命的。对此感到惋惜,是没有必要的。

结论,残酷的爱情,任何伟大爱情的必由之路。

(二)维纳斯和阿都奈斯经典指数,750

在所有的爱情中,有得意者,就有失意者。这个来自于古希腊的爱情故事就是这样。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那个美少年阿都奈斯对自己所产生的爱情,一点也不比维纳斯对他的爱情更浅。唯一不同的是,维纳斯对他的爱,是任何社会都可以宽容接受的,虽然两者在身份和地位上有一点差别。可是阿都奈斯对于自己狂热的爱,却是难以被人理解。以至于后来人把他的这种行为叫做“自恋”(narcissism),在心理学的研究中则被归为病态的一类。这对于这个美少年的本身是很不公平的。因为所有的爱,只要是爱,都不应该受到人们的冷落甚至不屑。

当然维纳斯对于这位美少年的爱,也是令人称道的,其追求的程度,迫不及待的心情,让现在很多高傲,自负的娇小姐们都无法理解。用一句现在流行的话来说就叫“做神仙做到她这个份上,还是不要做了”。

忘情的维纳斯遇见了无动于衷,铁石心肠的阿都奈斯,从她的角度上来说,是她爱错了人,可是她有什么办法呢?爱情这个东西是不分什么对错的,她就是爱他,这没有办法。维纳斯把一切能用的办法都用上了,故事里对于情欲的描述,让我们今天的男女看了都有点觉得火辣辣,可是不要误会,这是维纳斯爱他的表现,与色情无关这个故事还给我们后来的爱情文学拓展了更广阔的空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阿都奈斯爱的不是他自己,而是一个第三者,从更广一点的意义上来说,从那以后所有关于三角恋爱乃至四角,五角恋爱的文学作品都是来自于一个叫做“维纳斯和阿都奈斯”的故事。

结论,一厢情愿的爱情,总是伴随着一个人的快速毁灭和另一个人的慢慢毁灭。

(三)爱德华八世和辛普森夫人经典指数,800

这是近代以来最被人们津津乐道的一个爱情故事,直到如今还被广为流传。在不列颠帝国将近千年的历史中,还没有一位国王会主动逊位。而他下台的原因却是为了两个字——爱情。这位使得他抛弃自己应有政治地位的女人,竟然是一位离过两次婚的美国女人。

这件事在欧洲的上流社会眼里,无异于大逆不道。在当时的欧洲主流社会,人们还无法给这件事情以充分的宽容和认同。成千上万国王的支持者听到了收音机里传来的国王退位的声明,泪流满面地瘫倒在地。也许他们的举动里面还包含有对这份爱情极大的敬意,他们是怀着一种无可奈何的心情看着自己爱戴的国王走下王座的。但任何事情就是这样,有一得必有一失。国王失去了他的王位和他的王国,得到了他最珍视的——爱情。

辛普森夫人后来以温莎公爵夫人的身份把自己丈夫的遗体送回英国,参加国葬。整个英伦三岛举国上下一片悲声。在那个时候,认同他们爱情的人,已经比几十年前要多许多了。人们把他们看作是为爱情献身的经典。现在想起来,没有他们的爱情,整个历史也许会被改变,现任的女王也许永远不会出现。为了爱情而抛弃王位的君主,从国家民族的角度来看,是不负责任,从人的角度来看,是把爱情当作自己毕生的信仰,是“人”这个概念的最完美的诠释。

结论,有代价的爱情,爱情的代价在蔑视爱情的人的面前是泰山,在珍视爱情的人的面前什么也不是。

(四)罗伊和马拉经典指数800

在伦敦的一座名叫华铁卢的桥上,一段美丽,哀婉,动人的爱情故事在炮火的轰鸣中悄悄地开始,同样,这份爱情最终也是在这个桥上走到了终点。其实这段爱情没有结束,永远也不会结束。

这段爱情从头到尾都是那么的完美,在这个故事里面,没有一个坏人,我们看到的都是好人。罗伊和马拉在桥头相遇的一瞬,伟大的爱情就开始了。罗伊在雨中望着上面的窗户,在他们的故事里,是点睛之笔。就在两个人在前往教堂结婚的路上,才互相问了对方的名字。一切看似那么的荒诞不经,但却是那么的合情合理。就是这一段闪电般成熟起来的爱情,却让一个人因为爱对方而献出了所有,让另一个人把这份爱情永远的放在自己的心里。

这个故事中的所有人,是宽容的,罗伊的叔叔,妈妈。不宽容的是一种无形的氛围,一种可以把人窒息的氛围。这种氛围牢牢地控制着每一个人,每一个人都在无可奈何的看着残酷的现实一步一步走来。不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马拉的死,恰恰就是这个故事中最动人的部分。正是她的死,才构成了这个故事的不朽,反之,马拉会成为又一个简爱,只不过马拉面对的罗伊,比简爱面对的罗切斯特更加浪漫一点,脾气更加好一点而已。而简爱的故事,实在不能算得上一个伟大,经典的爱情故事。我们把它叫做个人奋斗的经典之作还差不多,或者叫对于维多利亚时代教育制度以及门第观念的批判也行。

英国女作家,简。奥斯丁认为,婚姻应该是门当户对的。可罗伊和马拉的故事已经超出了门当户对的范围。如果我们把这位大作家从坟墓中唤醒,让他对魂断蓝桥的爱情故事进行一番评价,我想她也会感到很为难的,真的很为难。

结论,永远的爱情,无法长相厮守的爱情,才会是永远的爱情。

(五)爱斯梅哈尔达和撞钟人经典指数800

在阴森森的巴黎圣母院里的那个撞钟人,被人们称之为野兽,那个为避祸逃到了里面的波希米亚女人,被人们称为美女。美女和野兽的爱情,本来就是一种不对称的爱情,并且反差如此之大,给人的直观感觉,并非像这个伟大的爱情故事一样,那么令人动情,令人回味。但是在几百年以后的钟楼里,当人们看到了两具抱在一起的尸体时,一份感动,对爱情的感动,不禁油然而生。美女和野兽,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抱在了一起,并且永远没有分开。

撞钟人对爱斯梅哈尔达的爱,已经超出了肯为之献身的范围。也许在撞种人看见她的第一眼,就已经把自己的生命交在了她的手里,随时准备为他在心中所爱的女人献出一切。虽然他知道也许这不会得到相应的回报,也许自己的死,只不过是像飞入大海的一片羽毛,只会无声无息,不会有人注意到。但幸运的是,他得到了对方的爱,并且是永远的。

也许这爱情不像其他的才子佳人的爱情故事一样,那么让人易于接受,那么完美。但这也是一个关于爱情的故事,而且这个爱情故事还是那么的震撼人心,那么的超凡脱俗。大革命时代的人文精神,在这里一览无遗。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即便是畜生一样的人,也有爱与被爱的权利。即使距离再远的两个人,也会有机会注视同一目标,也会被爱情的彩带,连在一起。

结论,最真实的荒诞的爱,也许爱这个字,本无所谓什么荒诞和真实,只要是爱

(六)幸子和光夫经典指数850

八十年带上半叶,风靡了整个华夏大地的故事,从拖沓窘长的剧情中可以看出,这部电视剧主要所讲的还不是关于爱情,而是更加注目于亲情。剧中两人相爱,只是为了今后的亲情悲剧做了一个很好的铺垫。尽管这个铺垫很巧妙,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它很残酷。好像是要逼着人们在爱情和亲情之间作出一个选择,这样的选择,对人类来说,是勉为其难的。所幸的是编剧在关键时刻,让幸子悄悄地死去,解除了我们的为难。我们的思想,在跨越人类道德最终底线的那一刻,被编剧生生的拉了回来。

光夫和性子的爱,在当时人们的眼里总是会有两种解释,一种解释就是,在两人得知他们是兄妹的时候,他们的爱情一下子转变成了兄妹之爱。还有一种就是,他们的爱是真正的爱,只是在现实生活中,没有办法处理,所以只好让其中的一个人死去。幸子最后在飘满樱花的湖中小船上,在光夫的怀里静静的死去,也可以有两种解释,一是他死在自己哥哥的怀里,一是他死在自己爱人的怀里。可叹的是,当时抱前一种观点的人,占到了绝大多数。

其实,爱就是爱,不会转化为其它的什么。这一对男女,没有人会怀疑是天生的一对,即便在真实生活中,这两位演员也是一对夫妻。这就是编剧的可恶之处,他把任何条件都设定为对爱情的发展有利,唯独把一个条件定死了,这是先天的,后天努力所无法改变的。那就是,他们是兄妹。

可怜一对相爱的人,他们为了爱情付出了很多,但没有多少人会理解他们,只有把那一份真挚的爱情藏在心底,一个辞世而去,一个面对一汪秀丽的湖水,回味着逝去的爱情。

结论,不可能的爱情,我们的这个社会还需要进化,我们要思考一下,道德和爱情,谁能超越谁。

(七)梁山伯与祝英台经典指数900

这是个在中国民间流传最广的爱情故事。某种程度上,还是被今天的一般人在爱情心理上所认同。不过今天的按男女们不会像那时候的梁祝那么的傻,竟然会坐以待毙,双双化蝶。在一个互联网和移动电话盛行的现代社会,男女之间的交往不会再像古代社会那么困难,那么的低效率。人们的心理承受能力也不会象过去那么脆弱。我们直到今天还是能够感觉到当时的那一对男女在相思时候的痛苦。其实这种痛苦在你回味的时候是很甜蜜的,哪怕付出生命的代价,这种代价所获得的收益,也是任何东西所无法代替的。现代男女的爱情故事之所以没有办法成为伟大的爱情,就是他们付出的太少,绝对不肯为之献身。毕竟,生命,是现代人可以付出代价的底线,不是可以轻易超越的。

这个故事中的求爱手段,也是让我们感到兴奋的地方。女主人公女扮男装,用一些景物和实物来进行比喻,向男主人公求爱。这一段故事的描写,是人们最津津乐道的。因为这不管从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超越了故事发生的那个时代所能包含的一切特征,有一丝淡淡的现代主义的味道。浅薄的研究者,会从中得出一个里面有同性恋倾向的描写。更深一步来想,这就是爱情的伟大力量,可以超越一切时代和观念的束缚,让人们作出不被当时社会理解但能被后代津津乐道的事情。

画龙点睛之笔,就是里面的化蝶。卑微的生命往往代表着自由。向往爱情和自由的人们,往往会这样去做,因为这两点,就是他们的生命。

结论,无奈的爱情,只能在另外一个世界中寻找他们爱情的延续。

(八)莫瑞尔和保罗经典指数900

没有人会否认母爱的伟大,但母爱是单方面的。如果母爱可以得到回报,那也只能是来自儿女的儿女之爱。但劳伦斯在“儿子与情人”中,对这一观念进行了强有力的挑战。没有人会否认劳伦斯是二十世纪最重要的文学家,也没有人会否认弗洛伊德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心理学家。但能够对这部作品所讲述的故事公开表示认同的,恐怕远远不如对这部作品进行研究的人多。

莫瑞尔太太把自己身上涌动的激情,倾注到了自己的儿子身上,自己也从儿子的身上,获取从自己丈夫身上得不到的爱情感觉。对于这位莫瑞尔太太来说,在她心底里,早已把自己的儿子当作自己理想中的爱人,她照顾他,抚养他,所做的一切,都超出了一位母亲所能做的一切。她是真正把自己的儿子当作了自己爱的对象,这种爱,不是单纯的亲情之爱,更大程度上来说是一种爱情的体现。而保罗,也在心目中把自己的母亲当作了自己的爱人,以至于他觉得,只要他母亲在,他在次生就不可能找到自己的爱人。因为这个爱人就在他身边,那就是他的母亲。

在这部争议很大的作品里,人们探讨的更多的是心理层次和社会层次方面的东西。很多的时候把融在里面的爱情,解释为一种情节(OdipusComplex),这个源于古希腊的英语词汇,虽然历史很悠久,但却让人们研究了几千年,直到今天,还没有一个真正的结果。也许人类不敢正视自己身上存在着的和现实社会不协调的东西,也许这个社会已经形成了一个定势,没有人能够去打破。我们只有沿着自己为自己设定的道路,走下去,永不回头。

结论,最有人伦的不伦之爱,这是一种爱情,最起码也要算是爱情之树上的一个分叉。

(九)刘欣和董贤经典指数950

断袖之癖,是我们在大一点的时候所学到的一个成语。从字面上来看,十分的隐晦,不去做一番考证还真是不能明白其中的真意。刘欣,这个西汉王朝的昏君,竟然是一个至真至爱之人,在两人同榻而眠的时候,当他有要事要离开时,董贤的身体压住了他宽大的袖子,他不忍吵醒自己的爱人,断袖以离去,这一分细致,对爱人的那一份真爱,足以使任何时代的任何人,都感到汗颜。当然他的另一半,董贤,也是一样,他在哀帝刘欣死去的第二天,就在家中自杀,死的时候,他还保留着哀帝留给他的玉玺。不幸的是,这一对恋人是两个男人,也就是被我们今天很多所谓的正人君子所不齿的同性恋。

我们现在的很多人,一看到断袖之癖这个成语,都会理解成为不太好的方面,而忽略了其中对爱情的诠释。没有什么人规定了爱情是属于异性之间的专利,同性之间的爱情也许会更加真挚,更加荡气回肠。刘欣和董贤,就是属于这种爱情的代表。

爱之真,情之切,试想我们今天,即便是在异性之间,能对对方如此体贴,如此忠诚的爱侣,也并不多见。这就是源于爱的举动,这举动背后的动力,不可能是别的,只能是爱情。

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同性之爱已经不是一份年青的爱情,从古希腊人对与同性之爱的宽容态度,到中国大唐盛世时人们口无遮拦地对此进行谈论并亲身实践,直到现代西方国家从社会观念方面,法律方面,对此所作出的宽容调整,我们可以看出,这不是一种属于畸形的爱情,只是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没有得到应有的认同,没有得到良好的发展。

刘欣和董贤的故事,是许多的爱情故事中,最?⒚溃?畎?竦囊桓觥:鸵话阋庖迳系陌?槊挥惺裁戳窖?,应该属于伟大的爱。

结论,同性之爱,也会是动人的,伟大的,催人泪下的。

(十)美人鱼和王子经典指数1000

这个来自于北欧的爱情故事,当然是一个最简单的爱情故事,但却是所有的爱情故事中最为不朽的。我们可能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这个故事。但是那个时候的我们,还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个伟大的爱情故事,只是很为那个小美人鱼惋惜,我们并不知道人生,包括爱情,本来就是一场残酷的循环,总是要有人去做我们自己做不到的事情。一个人,爱一个人,竟然能够不让他知道,承受着爱他所带来的一切痛苦,还要承受他的漠视,承受着他去爱别的人,最后还要为拯救她所爱的人献出自己的生命。这样的爱情,真的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幸亏这位可敬的丹麦人描述的只是一个童话中的故事,否则我们这个世界,可真的是进化到了一种极高的境界。

大海是蓝色的,这种蓝色,有一种别样的情调。在这样一个环境下,催生出这样一个伟大的爱情故事,总是理所当然。小美人鱼美丽的脸上,除了苍白之外,还有对爱人的挂念。她修长的美腿上,除了为爱流出的鲜血以外,还有为爱不顾一切,迈出的艰难步伐。

这个故事,是经典中的经典。我们不能指望在这个世界上会出现哪怕一个可堪与之媲美的爱情故事,尤其是现代。但那毕竟是我们的一个理想,这种理想总是在我们的前方闪耀,指引着我们在爱情的海洋上前进的道路。

结论,为爱献身的爱,能够为爱一时献身,是一种境界,能够为爱长久献身,是一种神奇。

维京人和歌特人的历史,他们曾经以什么而辉煌,发源地在哪

维京人

【发源地】:斯堪的那维亚

【辉煌功绩】:建立封建国家KievRuss(基辅罗斯),又称古罗斯、罗斯国。公元860年他们发现冰岛,并在冰岛生活。

【历史】:维京的老家是挪威、瑞典和丹麦。他们和后代曾一度控制了大部份的波罗的海沿岸、俄罗斯的内陆、法国的诺曼底、英国、西西里、意大利南部和巴勒斯坦的部份地区。他们在825年时发现冰岛(爱尔兰的僧侣早已经在那里)并在875年定居下来。985年,他们又在格林兰殖民。有强力的证据显示,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之前的五百年,他们就曾到达纽芬兰并探索了部份北美地区。

在公元第六和第七世纪,维京人开始在波罗的海东部沿岸作出突击,然后再安置下来。到了公元第八世纪的末期,他们就从今天的俄罗斯遁河而下,展开长期的入侵,并沿途设置要塞来作防卫。在公元第九世纪时他们统治了基辅,并于907年以二千艘战船和八万人的部队攻击君士坦丁堡。不过他们被拜占庭的皇帝以最优惠的贸易条件成功收买。

维京人首次对西方作出攻击,是在公元第八世纪的后期。丹麦人攻击和掠夺英国东北海岸的在林狄斯芬上有名的海岛修道院,这种攻击和掠夺开始成为趋势。由于突袭英国、法国和日耳曼的规模和次数增加,因此逐渐变成为入侵。他们并且建立殖民作为继续突击的基地。在法国西北方的维京人的殖民地即一般所知道的诺曼底(由北欧人的名称而来),在那里居住的人就被称为诺曼人。

在865年,大批的丹麦军队入侵英国,并一直控制大部份的英国地区达两个世纪。在1066年之前,喀奴特是整个英国里面最后的国王之一,他同时统治了丹麦和挪威。在871年,另外一支庞大的舰队从塞纳河溯流而上去攻击巴黎。他们围攻这个城市达两年之久,最后才被巨额的现金报偿所买通,并被允许可以在没有抵抗的情况之下,掠夺法国的西部地区。

在911年,法国的国王让诺曼底的维京首领成为公爵,以换取他们皈依基督教和停止入侵。自从诺曼底的公国成立后,就不断出现卓越的战士,包括在1066年征服英国的威廉一世、在1060年和1091年之间从阿拉伯人手中夺取西西里的罗伯吉士卡特和他的家族、和由十字军战士所建立的耶路撒冷王国的国王鲍特温一世。

从公元780年开始,维京人越来越多的外出活动。他们需要更多的贸易市场,需要更多的掠夺场地。他们主要偷盗牲口和谷物,也不放过任何有价值的财宝。他们迅速出击,得手后同样迅速的离去。附近的居民深受其害,将维京人视作蛮人,冷血的战士。

公元789年,一伙维京海盗洗劫了多赛特郡,从此英格兰就受着不断的骚扰。当地人与强盗英勇的战斗过,但更多的时候,他们缴纳赎金,称为Danegeld(今天丹麦的赋税不叫tax,就叫Danegeld),让灾星快快离去。但钱不是总可以解决问题的,海盗有好几股,这个大王离去,另一个头领翩翩登场。在防守薄弱的地区,维京海盗很是猖獗。

当伟大的阿尔弗雷德(那时的国王不是皇帝,没资格称几世几世,只好在名字后面冠个Great)执政威赛克斯期间,他跟主要的维京部族达成协议,允许他们定居在英格兰东南部的地区,称为Danelaw(今天丹麦的法律称为Danelaw)。即便如此,脆弱的和平还是时时被打破,因为每一方都想得到更多的土地。

海盗的族群众多,意味着劫掠永远不会停止,哪怕是加涅特,挪威和丹麦的国王,征服了英格兰之后,他的领地还是常常被瑞典的海盗骚扰。不胜其害之下,这位强大的君主也不得不缴纳赎金。

唯一的例外是在1066年,征服者威廉一世带着诺曼底士兵踏上英格兰,他的暴戾连海盗都望而生畏,于是当地的老百姓在外国人的皮鞭下反而度过了相对平静的一年。

苏格兰离北欧更近,公元795年奥克尼群岛被维京人占领,然后是苏格兰和爱尔兰的海岸线为海盗所控制。他们在这里建立了与挪威的贸易路线,并且以此为落脚点,向更西部发展。

苏格兰是挪威人的天下,相安无事。爱尔兰复杂很多,挪威人、丹麦人还有爱尔兰海盗都不是好相与的角色,于是常常爆发大规模械斗。直到公元902年,挪威人才暂时离开爱尔兰,之所以说暂时,是因为他们于公元917年就卷土重来,占领了都柏林作为贸易港湾。

1100年,都柏林才被诺曼人接管。但是众所周知,诺曼人正是丹麦海盗在法兰西留下的后裔。

北海固然是满目疮痍,维京人越过直布罗陀,在地中海沿岸继续肆虐。与强大的对手做生意,面对弱者就成了盗贼。

这些不法之徒甚至打劫修道院,因为修道院中总有大量储藏的食物与财宝,僧侣又不动手反抗。沿着欧洲海岸线前进的维京海盗成了整个欧洲的噩梦,只有西班牙和法国幸免遇难。

公元844年,西班牙的阿拉伯军队在康多巴组织了一次成功的反登陆,伊比利亚半岛从此风平浪静,只有和气的维京商人来交易葡萄酒和奴隶。

法国国王"头脑简单的"查理先是老实交付了赎金,后来又学着英国人的做法,把最大的海盗头子罗勒(Rollo)封作诺曼底的大公。须知,这位老兄是征服者威廉一世的曾曾曾祖父,他的后裔在1066年终于成为英格兰的国王。

挪威人离开家一直往西远航,寻找新的家园。公元860年他们来到冰岛,原先住在这里的僧侣在一片恐慌下纷纷出逃。公元920年他们来到格林兰开始定居,但那里的气候一年比一年寒冷,不能种植庄稼,终于1500年全部的维京人离开了这块冰冻的岛屿。

后人一直在寻找北欧人到过美洲大陆的证据,据称1898年在美国出土的一块北欧石刻,后来被证实为1958年的赝品。1965年找到的维京航海图,有详尽的美洲海岸的轮廓,后来也被证明伪造。直到1969年丹麦的一个海盗墓中,终于找到了一枚石制的箭头,后经测试证实确为美洲的产物,海盗们确实到过北美洲。

随着基督教在欧洲大陆的推广,维京人在金钱或者刀剑下逐渐改变了信仰,宗教终于让他们放弃了拳头上讨生活的做法,漂泊不定的海盗在各地定居下来。他们的遗族今天在哪里呢?除了北欧国家以外,我们来看看伊本??费德拉(IbnFadla),一位阿拉伯的旅行家的记载:

“罗斯人居住在湖中的岛屿上,他们劫掠附近的斯拉夫人村落,将俘虏卖到伏尔加河的下游城镇。”

伏尔加河流域的原住民是斯拉夫人,部落之间多年不断的争斗之下,有人去北欧请来强有力的佣兵和领导人。于是来自斯堪的纳维亚的瓦兰吉亚人结束了纷争,大量涌进的维京移民被当地人称为Rus,罗斯人。直到公元882年奥列格大公建立起罗斯国家,将他们居住的国家称为Rusland,即今天的Russia,俄罗斯.

斯堪的那维亚的居民在许多世纪以来,以放牧、农耕和捕鱼为生。在公元第六和第七世纪,他们开始沿着波罗的海和大河深入俄罗斯等地贸易。在某些不为人知的原因驱使之下,他们在公元第八世纪后期突然开始攻击性地入侵欧洲沿岸。有可能是因为他们在从商时,惊叹于所遇见的财富、或是他们察觉到南方种族的弱点,也可能是因为新的航海和造船技术让他们可以作远航或迅速的移动。793年,异教的维京人攻击在林狄斯芬的大修道院,这座修道院由爱尔兰的僧侣建立在英国东北海岸对面的海岛上。

快速、吃水浅的维京大战船让维京人可以从海上和河道上迅速作出攻击。由于第九世纪的道路非常缺乏,所以维京人能够集中对付富裕的城镇或修道院;他们可以迅速地登陆且制服任何的反抗,并在任何有组织的武力赶到之前,便运走俘虏和劫掠品。居住在日耳曼、法国及英国海岸和河边的人都十分惧怕这些入侵者。这些地区的中央政府因为无力防御这种闪电式的入侵而陷入民怨。人民开始转向地方上建有城堡的贵族寻求庇护,这种转变加强了贵族在地方上的势力亦削弱了国王的权威。

随着公元第九世纪的发展,维京人变得更加大胆。规模更大的维京族群结合起来作实际的侵略,程度远超过以往的袭击行动。他们洗掠包括汉堡、乌特勒克和卢昂等重要城市。他们在不列颠以外的岛屿、爱尔兰的部份地区(设立都柏林)、冰岛和格林兰岛等地区定居下来。丹麦人占领并统治英格兰的东半部约一个世纪。其它的武力沿塞纳河溯流而上并包围巴黎达两年之久,一直到收取献金与劫掠品之后才撤走。另一个族群统治了从基辅往西的俄罗斯地区,并从黑海攻击君士坦丁堡。他们入侵回教的西班牙并深入至地中海。

在公元第十世纪,法国国王以割让部份领土(诺曼底,由古代挪威人或诺曼人来统治。)向维京人买回和平,并封他们的领袖为法国公爵。诺曼人并依协议皈依基督教。诺曼人成为中古时代的一个非凡族群,曾经征服英格兰并建立第一个最大的欧洲王国。其它的诺曼人亦征服了西西里、大半的意大利并在巴勒斯坦建立十字军的王国。

维京的入侵在第十世纪末期便已停止,部份原因是他们在成为基督徒后,不再听从过去异教信仰的战士价值观。另外,斯堪的那维亚分为几个王国,新的统治者将注意力集中在管理业已拥有的土地上。除此,维京的殖民者在俄罗斯、法国和不列颠等地亦被他们周围的文化所同化。不过,为因应维京人的威胁而发展出来的欧洲战士文化,却随后在地中海东部的圣地找到发挥的新出口。

哥特人

【发源地】:是个欧洲日耳曼民族的一支,从2世纪开始定居在斯基泰、达契亚、外潘诺尼亚与黑海北岸的乌克兰大草原。5到6世纪时,德涅斯特河划分了他们,河东的叫东哥特人,河西的叫西哥特人。

【辉煌功绩】:是史上首批劫掠罗马城的蛮族势力。

【历史】:从公元第一世纪开始,罗马人就已经知道他们居住在多瑙河(DanubeRiver)流域。也有人说他们其实是从波罗的海的葛兰岛(Gotland,现今瑞典境内)南渡至中欧的移民。在公元四世纪,哥特民族从内部分裂了。一部份成为了后来的维斯哥特(Visigoths),也就是西哥特(WestGoths),他们居住在现今的罗马尼亚境内。另一部落则成为奥托哥特(Ostrogoths),也就是东哥特(EastGoths),他们向东面迁移,一直到达多瑙河下游区域,在临近黑海处(BlackSea)建立了城镇。当匈人出现之后,公元375年匈人对东哥特人发起了猛烈的进攻,东哥特人开始向西迁移,压迫西哥特人也西迁。

西哥特人到达多瑙河下游北岸地区的瓦拉几亚平原。而后匈人也追击至此,在匈人的的压迫下,西哥特人于376年申请南渡多瑙河进入帝国境内居住,向罗马帝国要求避难。罗马帝国皇帝亚伦斯以解决帝国劳动力不足以及为了扩充帝国军队为目的,同意了西哥特人迁入的要求,允许他们渡过多瑙河,进入帝国北部的默西亚和色雷斯一带。东罗马人对西哥特人的统治是残酷的,他们对西哥特人征收重税,随意欺压,一些蛮族甚至只好通过卖儿卖女来交税。入境的西哥特人不堪忍受罗马官兵的虐待和压榨,终于在一次罗马士兵虐待殴打西哥特人的事件后,于公元378年在弗里蒂格恩领导下掀起了全民族的起义。起义的西哥特人得到东哥特人、罗马境内奴隶及部分匈人和阿兰人支持,迅速控制了色雷斯地区,并推进到东帝国首都君士坦丁堡(今伊斯坦布尔)附近的阿德里安堡(今土耳其埃迪尔内)。

378年8月,心高气傲的瓦伦斯由于害怕被其他军官抢功,未等待军队集结齐就亲率6万罗马军队(步兵为主)进抵阿德里安堡,企图一举击败哥特人。此战罗马军大败,瓦伦斯皇帝本人及其许多部将阵亡,罗马军损失约4万人,元气大伤;阿德里安堡之战显示了骑兵在会战中的巨大突击威力,传统的步兵方阵和军团战术日趋没落。哥特人牢固控制了罗马帝国的色雷斯地区,为进一步扩张势力建立了基地。

随后登基的狄奥多西大帝对哥特人采取了游击战术:引诱哥特人出战,然后一只部队伏击,另一支部队扫荡敌后方的妇女儿童,此计导致哥特人与382年投降,被狄奥多西编为辅军。西哥特人内部的三位领袖去世已群龙无首,曾经跟随狄奥多西大帝西征的、罗马化程度较深的阿拉里克被推举为首脑。

395年迪奥多西死后,东帝国境内蛮族遭受政府排挤,阿拉里克只好率领辅军西去。

410年间西哥特首领阿拉里克率领的蛮族军队对昔日帝国的王都—罗马进行了声势浩大的三次围攻,破城后在城内任意抢掠三天,大获而归。在此之后,西哥特人继续向西行进,最终建立起一个以西班牙和高卢南部为主体的王国。到了公元五世纪后期,法兰克的克洛维大帝把西哥德人从法国本土驱赶到比利牛斯山以外的西班牙地区。随着克洛维去世,法兰克王国内部也出现分裂,使西哥特王国政权得以维系。711年,新的威胁来自南方。摩尔人(Moors,北非穆斯林)的军队从北非渡海而来,仅用了四年的时间就最终征服了领土范围包括整个伊比利亚半岛西哥特王国。

与此同时,东哥特人的命运也在演绎着一段盛衰兴亡史。他们在匈人的统治下生活了数十年,453年匈人帝国在阿提拉大帝去世后陷入内战,454年匈人帝国灭亡。东哥特人摆脱了匈人几十年的统治,建立了版图大概在罗马的潘诺尼亚行省的新王国。新王国与东罗马帝国的后裔—拜占庭帝国一直有着纠缠不清的外交关系,曾经几度开战,又几度复于和平。493年狄奥多里克称意大利王,在公元489年,东哥特人越过了阿尔卑斯山脉开始了对意大利的入侵,这就如同他们的兄弟在半个世纪前所做的一样。这项入侵行动乃受到东罗马皇帝芝诺的耸恿,他任命东哥特族领袖狄奥多里克为帝国官员去驱逐西部篡位的皇帝奥多亚塞。狄奥多里克围困拉文纳,久攻不克;遂和当时意大利半岛的统治者奥多亚克订约,共同治理意大利。493年狄奥多里克在宴请奥多亚克时背信地杀死了他,收编其余部,在493年完全征服了意大利建立了东哥特王国,以拉文纳为首都。其领土包括意大利半岛、西西里岛、普罗旺斯、伊利里亚、下日耳曼与老家潘诺尼亚。

然而,当东哥特人杰出的领袖-狄奥多里克(Theodoric)逝世后的不久,公元535年,拜占庭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出兵意大利,并在554年彻底打败了东哥特王国,最终,拜占庭帝国恢复了古罗马帝国在西方的领土,东哥特王国灭亡。在公元六世纪的后期,当意大利被新来的蛮族伦巴底人入侵后,东哥德人就被消灭,幸免于难者崩散为小群体。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何不写一篇读书笔记记录下呢?那么你真的会写读书笔记吗?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1

像蜂蝶飞过花丛,像泉水流经山谷,我每捧起一本书,心底就不禁涌起愉悦之情。因为对我而言,读一本好书,就如同交一个朋友,而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我便像交到了一位充满睿智和神秘、以及无穷魅力的挚友。

初见时,《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情节和结构便惊艳了我,同时,这也是它最大的艺术成就。它每一篇故事都有曲折的情节,人物不断行动,情节步步深入,惊险奇妙,扣人心弦;使读者既感到恐怖,却又欲罢不能。情节关联到布局,而且结局常常来得十分突然而富有意趣,非常耐人寻味。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歇洛克·福尔摩斯了,他十分聪明,善于观察、分析,勤于思考,思维敏捷,动作灵活……再看看我,每次遇到不会做的题目,总是喜欢依赖他人,自己则懒得去动脑筋,有时我甚至不写,心想:反正老师会讲的,到时候抄个答案不就完事了吗?而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对比起勇敢聪慧、勤于思考的歇洛克·福尔摩斯,我认识到了自己的缺点,明白以后该如何努力,变成更加出色的人。

其次,《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那就要数《血字的研究》这一章了。福尔摩斯刚到犯罪现场,就开始仔细地检查屋子前面和房间里的每一个角落:他从地上的脚印判断出这起谋杀案的凶手身高六英尺多,穿着一双方头粗皮靴子;他从墙角的烟灰得知凶手抽的是特里其雪茄烟;他还从墙上的血字旁脱落的油漆猜出凶手右手指甲很长……福尔摩斯竟然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从犯罪现场的种种迹象中准确地推测出凶手的特点,这令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他的耐心和强大的逻辑思维能力震撼到了我!

最后,我发现《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娱乐消遣的读物,更重要的是,它可以在无形中培养人们的推理思维能力和逆向思维能力,而这些恰巧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这让我发现,读书其实并不只是单纯的阅读,更多的是学习与认知的过程。每本书都有它值得学习和了解的东西,有好多经历我们未必熟悉、未必发现,但它们却真真切切地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虽然没有《西游记》那样动人心魄;没有《三国演义》那样气势磅礴,更没有《红楼梦》那样凄美缠绵……但它曲折的情节、惊险的过程、性格多端的人物,皆使我徜徉在那个神秘莫测的侦探世界中,刻骨难忘。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2

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今天我借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书的原著是【英】柯南·道尔,福尔摩斯众所皆知可他却是个小说中的人物,在每个故事里,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选料的拨开重重迷雾。在破案过程中,福尔摩斯那种在任何情况下都沉着冷静而幽默的绅士风度强烈的留在了读者的脑海中。同时,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中和往往就隐藏在身边狡猾罪犯,福尔摩斯可以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可以判断出一个人的职业习惯和喜好,小说塑造的福尔摩斯形象集正义、智慧、勇敢和幽默于一身,几乎成了神探的化身,以至于许多人都把他当做现实存在的英雄来看待,另外小说设置了医生华生这个诚实、勇敢的助手,很好的衬托了福尔摩斯的智慧和过人之处。

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一千本好书,就是一千轮太阳,灿烂太阳,会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3

《韩非子·说林上》曰:“圣人见微以知著,见端以知末。故见象箸而怖,知天下不足也。”细枝末节有时也许可以反映出更深的事实。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神探福尔摩斯正是凭借着自己对细节的关注和理解,经过缜密的推理,最终破获了一起起令众多警察都束手无策的案件。是细节,造就了福尔摩斯的成功。

对福尔摩斯来说,他断案如神的本领并不仅仅取决于聪明的大脑,而是那些易被人忽略的细节。例如,在“金边夹鼻眼镜”案中,福尔摩斯注意到考瑞斯教授饭量突然增加,从而判断出书房里还有一个人,并因此侦破了案件。而华生和霍普斯警长却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即使福尔摩斯提醒过他们。

在古代著作《淮南子·说山训》中有这样一句话:“见一叶落而知岁之将暮。”如果将这句话用在福尔摩斯身上,那便是“见一细节而知案件之内情”。

把握细节,不仅在侦探破案时有用,在社会生活中同样作用巨大。几百年前,比萨的一所天主教堂里,一名做礼拜的学生看着天花板时突然发现,天花板上的灯的摆动虽然越来越弱,摆动的距离也越来越短,但每次摆动所需时间却是一样的。他根据这一细节,找到了摆的规律,后世根据这个规律制造出了钟表。他,就是伟大的科学家伽利略。他从灯的摆动这个不起眼的现象中,发现了通向更广阔的的物理世界的大门。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是细节的积累让人们从很普通的小事中发现隐藏的事实或是道理。如果说最后的成功是一栋雄伟的高楼,那么无数的细节就是这栋大楼的基石。鲁迅先生在写作时曾经专门将“摘腊梅花”改为“折腊梅花”,只是因为他认为梅花紧贴枝干,只有“折”才能获得花。也正是诸如此类的细节让鲁迅先生的文章更加生动形象,使我们在读到鲁迅先生的文章时,有了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仿佛我们就是那个身处在上个世纪的某个庭院,于冰天雪地中,笑折一枝含苞待放的腊梅的人。细节造就了鲁迅先生在文学上的非凡成就。

一位教育家说:“细节是一种创造,细节是一种动力,细节表现修养,细节体现艺术,细节隐藏机会,细节凝结效率,细节产生效益,细节是一种征兆。”细节决定着成败。

细节决定成败,让我们关注细节,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创造属于我们自己的成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4

当然,开头还是那句话,我今天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大家一定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好!现在就开始我的读后感记录。

我今天看的文章是《厄运降临》其中,那个都讨人喜欢的小女孩现在已经是毫无退入,只能等在这奇迹,那,这个厄运到底是什么呢,我看,原来是小女孩就是因为有美丽的外表而引发的种种事件,显示要嫁给一个老头子,因为“四圣”的其中两位的儿子喜欢她就逼迫小女孩嫁给他们,毕竟他们是圣者的儿子,没办法,只能说让我再想想。但小女孩有一个喜欢的人,她一直都希望那人能来,结果,他真的来了。

给我的感受是:这位年轻的小姑娘能抵挡的来那几位圣者的儿子,实在令人敬佩,在一个月里,他只是在想她喜欢的人,而不只在想如何才能逃脱得了魔掌,她在慢慢的等待喜欢的人的到来,我认为,她这种面对困难而永不放弃的精神者的我去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5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英国的阿瑟·柯南·道尔写的,一共三本。读完第一本后,我深有感触。今天我来给大家说一下我的.读书笔记想吧。

福尔摩斯是一位观察仔细的人,他会观察到他人观察不到的事物。普通侦探要一个案子最少要一个月左右,但福尔摩斯最多一个星期就可以了。那是因为他对所有事物观察得一丝不苟。

福尔摩斯有知识贫乏的一面,也有知识丰富的一面。一次,华生正读者托马斯·卡莱尔的文章时,他却傻乎乎地问华生卡莱尔是谁。但华生发现福尔摩斯对哥白尼学说了解得十分多。正当华生吃惊的时候,福尔摩斯说:“人的大脑就像一间一小阁楼一样。有些没有用的事你可以忘记,但假如你一直记那些没用的事的话,反而会把有知识性的事忘记。”

读完这本书后,我想,我一定要向福尔摩斯学习,要仔细观察,不要把没有用的事记在“小阁楼”里,要远远地避开它们,要记住有用的事情!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6

老子曾说:“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的确如此,想做大事的人何其多,愿意把事做细的却很少。但实际上,一个细节可能决定了一件事的成功与失败。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深受启发。

在《斑点带子》中,福尔摩斯注意到斯托纳小姐右手手套里露出的半截回程票和左袖子上新溅的泥点,如此小的细节,我们都忽视的,福尔摩斯却注意到了,并帮助他顺利破案。在《黄面人》案子中,芒罗先生遗落的烟斗,引起了福尔摩斯的注意,他根据烟嘴的牙齿印和烟斗左侧烧过的痕迹,判断出芒罗的身份和健康状况。如果这个烟斗在我们手里,或许我们只会感叹做工的精细,却未必注意到烟斗上的小细节。福尔摩斯的成功,不仅仅缘于他的聪明冷静,更多地取决于他从不放过蛛丝马迹。他从许多人都忽视的细节中,仔细分析,反复推敲,最终使难破的案子得以侦破。

沈复在《浮生六记》中也说:“见渺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细察其纹理”造就了沈复的万古流芳,又何尝不是将福尔摩斯推向辉煌的那股力?

其实,在我们生活中,也不乏这样的事例。14岁的华盛顿,将“别人讲话不插嘴,注意说话者,不用手指敲打东西……”等一个个别人未必在意的小细节写在日记本上,照着去做,并将这些细节亲切地称为“成长维生素”。这些细节更像一把戒尺,度量出一个人素质品德的高低。我想,华盛顿的辉煌离不开这一个个小细节,如果没有这些小细节为华盛顿的成功打下基础,哪里会有华盛顿最后的荣光?

宗庆后——“娃哈哈”集团创始人,一个治理着几十家公司,开发生产了几十个品种饮料的企业家,每天处理的事务何其繁杂,他却连矿泉水瓶身瓶口有几道螺纹,甚至瓶盖上有几个齿都了如指掌,你知道他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向成功的吗?是细节成就了他的辉煌!

一叶一世界,一花一天堂。窥一斑而知全豹,一滴水中折射出太阳的光芒。你所忽略的细节,说不定是为你的机遇埋下的伏笔,为你的人生留下的部首偏旁。不放过细节的人更清楚地知道怎样走向成功,因为他对通往成功路上的细节了如指掌。

细节决定成败,点滴成就辉煌。细节是浩瀚天空里的北斗星,指引着成功的方向;细节是无尽沙漠中的一眼清泉,为成功注入无尽的力量;细节是时空长河的一只精灵,将转瞬即逝凝为永恒。请抓住细节吧,谱写我们人生的辉煌!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7

我利用课余时间读完了著名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读完这本书后,它使我受益匪浅。

记得德国大诗人歌德曾经说过一句话: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对话。《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小说是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这本小说共分为四个部分,每一个部分都有着错综复杂、曲折离奇的案情和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一个个合乎逻辑的严密推理,塑造出一个机智勇敢、沉着冷静的福尔摩斯形象。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看第二部的《四签名》,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景、扣人心玄的悬念吸引着我。故事情节主要讲述的是莫斯坦上校在一个夜晚神秘的失踪,他的女儿每年的这一天都会收到一个无名的邮包。今年,他受到的是一封信,约她在一个深夜见面,然而这次会面并没有揭开真相,反而给他们带来了更多的疑问。福尔摩斯和华生带领我解开了一个又一个谜团,就如拼拼图一样,在谜底没有揭开之前你绝对不可能有十足的把握判断凶手是谁。随着拼图的接口不断衔接上,我的心也不停地绷紧,吸引着我继续读下去,如同身临其境。

读完这本后,使我学到了许多知识,无论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要做一个学会推理,遇事沉着冷静,善于思考、动脑的人。有助于我们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这一点值得我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8

今天,我终于把《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完了。福尔摩斯是一个侦探,什么案子他都能破出来,就连警察局破不出来的案子他也能够破出来,尽管警察局很想让他去做一名警官,但他还是只想做一名侦探。

就说《银色马》吧。英国的一名驯马师驯养了一匹银色的赛马,可是,不知道什么时间那批赛马莫名其妙的失踪了,驯马师也被谋杀了。福尔摩斯接到案子之后,认真地思考驯马师和这匹马的关系。他看到驯马师被砸的粉身碎骨的头部时,想到也许是赛马踢死了驯马师,可是赛马没有那么大的力气呀。他又想除了马蹄子,还会有什么东西会有那么大的威力呢?最终他想到了铁棍。不过,他又有了新的发现。他搬开驯马师的头,发现地面有一个脚印,并且这个脚印一直通向了远方。

顺着这行脚印,福尔摩斯来到了村庄的一个小屋,从屋子里走出来了一个年轻人,福尔摩斯说:”先生,你看到过一批银色的马吗?“听了这句话,这名年轻人不耐烦的说:”别问我,我什么都不知道“。说完年轻人就关上了房门。福尔摩斯耐心地又敲开了屋门,对年轻人说如果他提供有价值的线索的话,他将会得到五十元的报酬。可是年轻人听完这句话,显得更加不耐烦,并说让福尔摩斯他们快滚开。这下子,福尔摩斯明白了:就是这名年轻人用铁棍砸死了驯马师,然后偷走了银色赛马。福尔摩斯回去报告了警察,并带着警察抓走了那个年轻人,把银色马还给了驯马师的家人。

看完这本书后,我在想,福尔摩斯可真是善于细心观察,认真思考呀!以后我要向他认真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9

这个暑假,我买了一本人尽皆知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很厚,我用了三天才把它看完。

这本书大概讲的是一个年轻人在一家离银行金库很近的店铺里干活,每个月只拿一半的工资。一天老板看见一张广告,红发会要应聘写字员,老板就去应聘了,他每天在办公室里写字。后来福尔摩斯觉得这件事情不对劲,就去调查,发现店里的员工是犯罪团伙中的一员,他们这样做只是为了支开老板,在地下挖通往银行金库的地道。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生活中要懂得仔细观察,要细心,所做的每一件事每一个计划都要认认真真,不可以有疏忽,还要认真检查。只有速度没有质量是不行的,做事要干脆利落还要做好,一旦有什么疏忽和漏洞,可能后果就不堪设想。但是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就算一些很伟大的伟人,也会犯过错。但是也要对自己有信心,有信心才能做好每一件事,如果连对自己都没有信心,那做的每一件事怎么能做好呢?在有信心的同时也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多听取别人的意见,才能有一个好结果。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也让我明白了很多,这本书是一本好书,值得每一个人去阅读,从一个个案子中可以看出纯熟的逻辑思维,阅读这本书让我懂得思考。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10

在这个暑假中我看了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一本十分有名的书-《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柯南·道尔。他出生于英国的爱丁堡,是英国杰出的小说家,被誉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福尔摩斯探案集》以错综复杂的情节、曲折离奇的探案方法、鲜明的人物形象,开创了侦探小说历史上的黄金时代,是一部不朽的经典。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让我记忆最深刻的故事是《血字的研究》,福尔摩斯从草丛上的脚印推断出凶手的身高和体重;从地板上的烟灰来推断出凶手爱吸什么牌子的香烟;从墙上的血字来推断出凶手是因为想复仇而杀的人。看故事的时候,我的脑子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而快速的飞转,一开始是奇怪他为什么会得出这些结论,看到后来又对他的思考和细心感到非常崇拜,感觉到福尔摩斯太神奇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很多道理,一个优秀的侦探,要了解哲学知识、天文学、植物学、地质学、化学、解剖学等。如果希望世上有很多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侦探,让坏人无处可逃,那我们就要好好学习,努力学习科学知识,而且还要细心认真,积极思考,不偷懒,才能让自己越来越棒,懂的越来越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而福尔摩斯就是这样一位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的侦探。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他是我心中真正的侦探英雄,是我学习的榜样,我要向他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11

老师曾经对我们说过:“要学习的不只是老师教给你们的知识,要从不同的书里获取更多的知识。”这句话很对。因为老师教给我们的东西仿佛像大海里的一滴水,我们要用书来获得更多的知识。

最近,我看了一本叫《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观察使人进步。里面的神探福尔摩斯很喜欢观察,所以每次办案都很准确。他不仅喜欢观察,而且也爱思考。有一天,文章里的“我”拿了一块翻新过的手表,让他猜猜表的前主人是个什么样的人,他通过表上细微的划痕和表的特征推断出表的主人是“我”的哥哥的。他办过的案子估计三天三夜也讲不完。

这就是我读《福尔摩天斯探案集》后感,我觉得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观察可以使人进步,认真观察可以有更多的进步。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12

《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这本书记录了福尔摩斯几个离奇精彩的探案故事。其中,有一场偷窃案。最令我深受感触,聪明的福尔摩斯利用了唱片、蜡像、窗帘、秘密通道、巧妙的把这场案子了。想要知道的话,就赶快来听我给讲述一下。

一天,发生了一桩盗窃案——一块珍贵的宝石被偷窃了。经过福尔摩斯经过长期地化妆和跟踪,终于发现了扒手——西而维亚斯伯爵和他的手下莫顿。福尔摩斯想到了一个办法,机智地把两名罪犯骗到了家里。当罪犯悄悄地窃窃私语时,福尔摩斯却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拉起了小提琴。正当罪犯商量准备给福尔摩斯一块假宝石时,忽然,福尔摩斯闪电般地从客厅的窗帘后冲出来,一把夺过罪犯手里的真正宝石,并将他们捉住。此时,这两位罪犯感到非常困惑,一个蜡像怎么会变成一个活人呢?为什么小提琴声现在还在响着。福尔摩斯哈哈大笑的说;“我的卧室有通往窗帘后的门,我悄悄地蜡像转移走,偷听你们的谈话,而琴声则是唱片中传出来的。

这个案例反映了福尔摩斯的机智,勤奋与超强的观察力。当福尔摩斯遇到了一个不能解决的问题时,他就会几天几夜,甚至几个星期废寝忘食的梳理着案子,从各个角度去看问题,俗话说的好:”天才在于积累,聪明在于勤奋“。正因为福尔摩斯拥有着超强地推理能力和勤奋的精神,他才会成为了一名优秀的侦探家。福尔摩斯的身上有许多的闪光点,他的勤奋和观察力永远值得我去认真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13

“侦探在此!”哈哈,最近我读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让我迷上了侦探小说。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了福尔摩斯与助手华生医生侦破各种离奇古怪的事件,偷窃案、谋杀案在福尔摩斯面前都是小菜一碟。让我给大家娓娓道来吧。

“五枚橘核”案中:一位客人急匆匆的到贝克街福尔摩斯家,并讲述一件离奇的案件。他说他最近接收到一封信,信里没有写字,却有几枚橘核。不久他的家人接二连三地被杀给了他万分的恐惧。福尔摩斯到了客人的家去调查找线索,最后发现这五枚橘核就是给他们家个信号。让他们早些离去,告别家园,不久那帮团伙就会接二连三地出现,杀人……

“奇妙的斑点带子”案中:以为黑衣女士早上急急忙忙地赶到贝克街,向福尔摩斯讲述一件恐怖奇怪的事,她快速地讲述:“我的姐姐三年前被杀了。医生说她身上没有枪击或碰撞的痕迹。我姐姐死的那天晚上,她来过我的房间。问我有没有听到开水烧开与金属碰撞的声音。我因为睡得太死,并非听到。我对姐姐说让她回房间睡觉。我们家族睡觉前都把门锁住,窗户锁住。最近,我爸爸说他让我搬到曾经姐姐住过的房间,晚上我也听到了同样的声音。我太害怕了,早上就偷偷的到了你这里。”

福尔摩斯问:“你真的听到了金属碰撞与开水烧开的声音了吗?”

“是的”。

方便的话我们能去你家看看吗?“侦探又问。

达成共识后,福尔摩斯说:”晚上我到你家对面的包房你会到你原来的屋里。“晚上福尔摩斯和华生到了家里听到了声音,变相隔壁走去…后来才知道是她姐姐的未婚夫杀害她姐姐。那个金属碰撞的声音就是他从箱里掏出蛇的声音。开水沸腾的声音就是蛇发出的叫声……

我越来越喜欢侦探小说了。虽然故事情节有些恐怖,但我永远喜欢《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14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亚瑟·柯南道尔。

这本书主要讲了华生从阿富汗战争中回到英国,经人推荐,便和歇洛克·福尔摩斯住在了一起,且很快之间便成了朋友。在这期间,福尔摩斯不断接到许许多多的案件,他也从一个普普通通的英国人,变成了闻名伦敦的大侦探。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福尔摩斯在接到每一个案件时的不同的神情和举动,每一个案件他的表情都不一样,这关系着这案件是否复杂,能不能解开2。我每一次读到福尔摩斯解开了那一个个令人头疼的案件时,总会让我拍手叫好!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我若有所思。歇洛克·福尔摩斯小时候没人认为他以后会是一个大侦探,更有人认为他脑子坏了,总想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虽然大家对他冷嘲热讽,但福尔摩斯并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而是朝着这个方向努力,最终成为一名大侦探,这告诉我们,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任何人都无法改变自己,只有自己有梦想并朝这个梦想不懈努力,总有一天,你会终成正果。我还感受的到福尔摩斯能成为大侦探并不是因为他聪明,而是因为他善于观察,用自己的眼镜去发现蛛丝马迹;他善于思考,有时想个答案,几秒钟就想好了。跟重要的是,他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为了想一个问题可以想整整一夜。我们在学习上并不是聪明的人就能学好了,而是要勤学苦练才行,爱因斯坦说过:”1%的天赋+99%的勤奋=成功。“

读书令我而快乐,我爱读书!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15

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而最近,我也在读一本好书,它的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的杰出之作,本书分为《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和《归来记》四部。文中通过一个个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合乎逻辑的严密推理,向我们塑造出一个冷静理智、机智勇敢、博学多闻、追求真理的福尔摩斯形象。

看完这本书,我心里一直在想,如果我就是福尔摩斯,那该多好啊!如果我就是福尔摩斯,我就可以利用自己敏锐的观察力和逻辑思考能力,侦破一个又一个难解的谜团,找出事实的真相,将幕后黑手绳之以法。不仅如此,我还要大大利用我的聪明才智,侦破世界上所有的谜案,将坏人们全都抓起来,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了。其实,福尔摩斯的这些优点,不但可以用来破案,而且在日常生活中也是非常适用的。比如说,我要是拥有福尔摩斯敏锐的观察力,就可以发现生活中的一些小细节,还有助我判断事物的能力。再比如说,我能拥有福尔摩斯高超的逻辑头脑,那那些让我头疼地奥数题就能轻松地解决了……

如果上帝可以实现我的一个愿望,那么就请让我变成一个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