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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杀妻案,警犬为什么没有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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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女子穿睡衣失踪12天,监控没拍到,她会在哪

这显然是一个假设性的问题,本在家中休息的来女士,凌晨突然从家中消失,已经10多天了,音讯全无,这已经是非常离奇。

而更为离奇的是,不管是来女士所住那栋楼的电梯监控,还是小区内的监控,都没有看到来女士离开的身影。在接到其家属报警后,警方已对来女士所居住的小区展开地毯式搜索,同时,还派出警犬对小区附近的池塘、公园进行全方位搜索,但没有任何发现。

据悉,由于来女士的家人担心,来女士可能掉入小区的池塘,为此,他们将小区池塘的水全部抽干,可是,依然没能找到蓝女士的一丝踪迹,为了尽快找到来女士,警方已经开始扩大搜索范围了,不过到目前为止,依旧没有来女士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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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监控遍布的城市,一个大活人从家里失踪,踪迹全无,这确实令人感到非常疑惑不解,那么,来女儿到底去了哪里,关于她的下落有几种可能?

据来女士的丈夫讲述,他自己当天晚上12:30分起来小便的时候,他的妻子来女士还在床上睡觉,等他早上5:30分起床时,就发现妻子已经不在身边。更令人感到奇怪的是,来女士的手机和钱包都没有带,她只穿着一件吊带睡衣。

从这个角度来看,基本可以排除一点的是,来女士大概率不是正常离家办事去了,理由很简单,如果来女士要是正常出走,她应该救不会不拿手机、也不会穿着睡衣出门,更不可能躲避小区监控出去,毕竟,整个小区的监控里都没有发现到来女士的任何踪迹。

而从小区监控当中没有发现来女士的踪迹来看,就可以基本排除,来女士的失踪与陌生人无关,这就说明来女士她的离家是刻意的,这就排除陌生人临时起意,加害于她的可能。

笔者认为,如果丈夫所言是实,来女士是在自己的那栋楼内消失的,那么,来女士很可能已经遇险。因为,她所在的楼道里都是监控,监控没有坏的情况下,来女子出走很难躲过监控。而在本栋楼内的话,活着的可能很小,因为,警方已经对该栋楼搜索过了,一个大活人藏在楼内很难不被发现。如果这种推测不错,跟人产生感情纠纷可能性就比较大。从来女士没有带手机的情况来看,来女士并没有走远,走远没有手机没有办法联系。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性就是,如果是来女士主动出走,监控没有看到,也是有可能的。因为,来女士对摄像头安装地方非常熟悉,事先做过周密计划,从摄像头死角地方经过,离开了家。如果这种推测属实的话,那么,来女士躲过摄像头离开后,就没有打算再回来。如果只是赴约,那就没有必要躲过摄像头,因为,自己丈夫并没有那个权利来查看来女士的行踪。

从以上几种可能性分析来看,来女士要么是故意离家出走躲避摄像头,要么是已经在本栋楼内遇害,当然这也仅仅只是假设性的推测,希望来女士平安无事,希望只是一场虚惊。

警察调查杭州失联女子命案时,是啥时候开始怀疑她老公的

目前情况来看,这起案件已经告破,从警方的通报当中能够看出,许某某狠心杀害自己的妻子来女士的主要原因是“夫妻矛盾”和“房子”,许某某目前已经招供,在这起案件发生之前,他们夫妻二人就为一套房子而产生了不小的矛盾,许某某希望将来女士名下一套110平方米的房子送给自己与前妻所生儿子作为婚房,可是来女士并不同意,这就让许某某怀恨在心,甚至对妻子动了杀机。

那么问题来了,警察调查杭州失联女子命案时,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怀疑她老公的呢?笔者认为,从警方第1次来到许某某家中调查时,就已经开始怀疑是许某某所为了,理由很简单,当听到许某某讲述完离奇的事情经过之后,警觉的办案人员,势必就已经将第一嫌疑人锁定为许某某,也就是来女士的老公。

下面我们就来展开分析一下,首先,许某某当时讲述的是,7月5日凌晨00:30左右起液上厕所的时候,还看到妻子睡在旁边,等到他早上5:30左右起床时,妻子就已经不在家了,最为关键的是,按照许某某的讲述,他的妻子并没有携带手机和钱包,甚至没有换上一件外套,只是穿着一件吊带睡衣去失踪了。

按照常理分析,如果来女士是有意离家出走的话,势必会穿上外套,拿上手机和钱包,还有家里面的存款,毕竟,来女士一直掌管着家里的财务,更何况出门之后到处都要花钱,来女士可以什么东西都不带,但是来女士一定会穿着外套,拿着钱包和手机出门,但事实情况是,白女士不仅没有穿上外套,就连手机和钱包这种随身物品都没有携带,这本身就不得不令人怀疑许某某说了假话。

更令办案人员怀疑的是,小区物业的监控均没有拍到来,女士出门的视频,这就更加离奇了,就算来女士有一离家出走也没有必要躲着监控出门吧?种种迹象都表明,来女士当时根本就没有走远,甚至都没有出过自己的家门,这一点,不仅办案人员已经开始怀疑来女士老公,就连广大的网友,也都开始纷纷猜测是她老公许某某作案。

当办案人员第1次来到许某某家中,并携带警犬搜索也没有发现任何实际线索,这亿点当时确实令办案人员非常疑惑,难道许某某的家中不是第一案发现场吗?因此警方进一步对整栋楼进行了排查,就在他们排查到许某某家中当天用水情况时,突然有了重大突破,原来许某某家中7月5日当天的用水量达到了两吨多,这一点本身就很不正常,因为这样的用水量已经超出正常家庭用水量的数10倍以上,在许某某没有合理解释的情况下,就只能说明许某某家中当天向下水道中冲进了很多东西,因此敏锐的办案人员立刻对该小区的化粪池进行排查搜索,并最终找到了来女士的遗物。

综上所述,从来女士失踪的一开始,警方就已经将许某某定义为了第一怀疑对象,毕竟这起案件确实非常离奇,而离奇的点全部指向于熟人作案,只是当时还没有找到一个突破口而已,当警方发现他家7月5日有两吨以上用水量的时候,就已经找到了这些案件的突破口,并最终找到了来女士,只可惜来女士已经不在了,还是那句话,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雁过留声,鱼过留痕,只要许某某犯案,他就必将会为此付出法律的代价。

谁能分析一下来女士案中许某某的犯罪心理

在许某心里,愧对儿子,现在儿子要结婚了,没房子,但是没关系,家里还有一套一百多平的闲置着,完全可以拿出来结婚用。

他从没想过妻子会不同意。以前两个人都还没离婚时,这个女人就可以借一大笔钱给自己,也为了和自己结婚而抛夫弃子,这样一个低智商没头脑的女人,怎么会不同意呢?只要自己稍微使点手段,多说一点甜言蜜语,很简单的事情嘛。许某觉得成竹在胸。

没想到妻子这次坚决不肯,许某有点恼羞成怒。他开始想方设法,一定要拿到房子。在他看来,房子是他的,属于他囊中物。

在多番哄劝甜言蜜语说尽了都不能如意后,许某失去了耐心,两人开始了争吵。

气极了时,突然有一个念头冒出来:要是这女人死了就可以了。最开始许某自己都吓了一跳,但冷静下来,越想越觉得这真是太对了:她死了,财产就全是自己的了,只要做得够稳妥。

无数个夜晚许某都睡不着,看着身边熟睡的女人,越看越觉得厌恶。想要她死的念头越来越强烈。他开始在心里琢磨整个过程,琢磨怎么样才能做的无懈可击。

经过了无数个夜晚的酝酿,推演,他开始有点兴奋,期待。

那天晚上下起了暴雨,雨声很大,许某没睡着,听着身后女人微微的鼾声,心里满满的烦闷厌恶。他翻个身面对她,看着她的皱纹,微张的嘴,越看越丑恶,心里那个期待变成了急不可耐。

他起身倒了杯水,端去叫醒女儿喝下去,又给妻子也倒了一杯。妻女都迷迷糊糊的喝了。于是他按捺不住兴奋的等待着,在心里把过程又推演了几遍后,终于到了十二点,他下手了。

要不是杭州警方言之凿凿案情通报会,打死也不敢相信许某某残忍碎尸案。案情虽然蹊跷,化粪池提取的尸块,经过DND比对,最终才确定是其夫。一个碌碌无为的司机,犯下的命案做得如此天衣无缝,现场连警犬都嗅不出气味,警察提取不了痕迹,这绝对是21世纪最聪明的罪犯。

很难想像许某某在肢解尸体时的心理路程,只能用魔鬼去形容许某某作案的残酷。为儿子争取婚房,炒股赔钱索取钱财,从邻居口中流露出的疑点,难道是许某某谋杀妻子的全部动机?

警方以案情过于血腥而没有公开细节,确实低估了网民的心理承受能力。再说,杀人犯不会愚笨到去复制别人的“作品”。

让一个正常人去分析许某某的犯罪心理,没有更多的证据,真的难以回答。人性的泯灭,绝不是一朝一夕形成,何况手刃共枕十余载的妻子,只能说许某某是披着人皮的豺狼。

许某某既然能杀妻碎尸后坦然面对采访,羁押前的19天悠然自得的生活,这强大的心理素质,却溃败在壮严的警察面前。这前后的巨大反差,用揣测去分析他的心理,有点难度,还是听听专家的吧!

德不配位,双双殒命!

许某十几年前年轻时就是贪财好色之人,没离婚就跟来女士同居在一起,是一个没有道德底线,没有家庭责任感的人,许某儿子现年29,跟来女士生的小女儿才十一岁,由此推测,在他儿子十七八岁的时候,他就回家逼迫前妻跟他离婚,还威胁前妻:不离婚就杀了她。可见他见利忘义。

在跟来女士生活的日子里,据许某来家人讲他年年回老家,但是从来都是一个人。说明在来女士家地位不高,至少来女士没很尊重他,那么自然钱财上也不会任由他掌控和摆布。

有人说他对自己的儿子心怀愧疚所以想要来女士把新房子给自己儿子结婚,这说明许某贪得无厌,或许他假借这个借口把房子给他儿子,这个房子比他们正在住的整整大了一倍多,然后拿到房子后再离婚也说不定,他贪来女士的钱跟她在一起,但是没有支配权十几年,早就想解放实现经济自由了。功于心机,好逸恶劳。心狠手辣,那可是自己小女儿的妈,不是他老婆,也得想想自己小女儿没有了亲妈呀,怎么下得去手,为了钱可以离婚,为了钱可以杀人,这种人就是典型的认钱不认人。

从生理学和心理学角度上分析,来女士失踪案犯罪嫌疑人许某某的言行有以下两种犯罪心理。

第一,故作镇静,转移视线。许某某杀妻报案后,面对公安人员询问,神情淡定,似乎用编造的谎言即可转移公安人员侦察的视线,以此达到以假乱真的目的。其实,他低估了公安人员侦破案件的能力。自以为碎尸抛尸,面目皆非,找不到尸体而无充分证据怀疑是自己做的,抱着侥幸心理,实属掩耳盗铃,自欺欺人。

第二,作贼心虚心理。不知大家注意到没有,来女士失踪事件发生后,面对媒体采访,许某某有一个动作细节,可以看出他内心是慌乱的。这就是面对媒体的提问,他的头和目光习惯性的偏向左侧。从生理学上讲,人的大脑左侧支配右半身肢体,而大脑右侧支配左半身肢体。从生理学、心理学上分析,在人与人面对面交谈时,偏向右侧肢体习惯动作表达是回忆,而偏向左侧是说谎的表情。

许的儿子有可能是真凶,对继母怨恨已深。

我是从事心理学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心理老师左叔,我来回答你的提问。

我是一位从事临床心理咨询及临床心理学教学的高校老师,我想从变态心理学的角度谈谈许某某杀害妻子来女士的犯罪心理,从许某某的心理行为表现看,我认为许某某是一个心理变态者。

各位可能会问,你为什么要这么说?

第一,心理变态只是精神病学或临床心理学对一个人心理行为有异常表现的一种说法,精神病学或临床心理学认为,凡是有心理变态表现的人,一般而言他无法感知悔恨,倾向于操控和利用他人,善于欺骗,以及无法控制自己的冲动,不遵守社会规则,心理变态者最大的特点是冷血,也就是说他缺乏共情能力;似乎谁也不在乎,在肆意伤害别人的同时却不感到内疚和痛苦,许某某在妻子失踪以后报案,在与他人谈论此事时,正经自如,他可以肆无忌惮的说谎、为所欲为,丝毫不会顾及他人的感受,仅凭他杀害妻子,又把妻子尸体肢解,丢到化粪池这些举动来看,许某某是不是冷血动物?

建议杭州警方对许某某做一个心理行为健康测试,再做一个明尼苏达多项人格测试,前者了解许某某的心理健康水平,后者了解许某某的心理变态程度。

第二,许多朋友可以会问,心理变态者是怎么形成的?

心理变态者的心理行为特质是在儿童和青少年时期形成的,中外临床心理学家对此做过跟踪研究,我们每个人都有心理变态的心理行为素质,即遗传获得的攻击性、残忍性、冷酷新等基因;心理变态者的特质一般在幼儿、童年期、青春期形成,家庭教育、社会环境、朋辈影响等因素对一个人最终是否会变成心理变态者起着很大的作用,特别是青春期是一个人心理健康的重要转折期。许某某的个人成长史资料,我们没有,不能对此妄加评论;但是,作为心理学工作者,可以按照一般逻辑进行分析,许某某在青春期形成心理健康的关键时期,他的生活环境是否良好呢?他的人际关系是否良好呢?他的生理的大脑神经默认网络是否异常?

我还是建议杭州警方给许某某做大脑神经,特别是血清素正常值的测试,了解一下许某某的血清素是不是比正常人低。

再次感谢你对心理老师左叔的邀请!

1.他自己是没有上进心并且大男子主义的人,可能说还有种自卑。他看不起他太太可是他又要依附她生活,这种心理本来就不正常,时间长了自然就变态了。

2.他对太太早已没有感情了,所图的也是她的财产,当他看来,她的东西都应该是他的,但是这个他认知里应该是给他的东西没有到手,而手里又有欠债情况的时候,夫妻俩因为钱的事发生矛盾,他就起了歪心思。

最终杀害来女士的目的是想要霸占来女士的全部财产!因为这个上门女婿许先生向来女士索要钱来炒股,来女士没有给他!然后替儿子索要一套房子,来女士也不同意!就连拆迁补助房的装修,自己也没半点话语权。

许先生多次向来女士索要钱财和房子,来女士却是把他当外人,从来都不给他!因此夫妻俩多次引发争吵,许先生的心里久而久之就积累了对来女士的不满,感觉自己在这个家一点地位都没有!

犯罪心理:所以许先生想要改变现状的话,只能把妻子来女士给杀了。但为了杀来女士不被别人发现,所以许先生是经过许久的密谋下,认真的想好怎么处理尸体!想好了之后就把凶器和碎尸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就连头颅和骨头的销毁地点也提前找好了。

所以就在7月5号的时候,许先生在梦中醒来,听到外面在下雨,想到有大雨的声音掩盖,这是把来女士杀害的好机会!看到妻子还在熟睡中,索性他就拿起枕头把来女士给捂死了。

许某某是极度自私的人,极度自私的人,是不会参考大多数人的道德标准的。

这点在生活中你可以遇见许多类似的,只是不那么极致自私的人,自私的人在我们身边是很多的,比如说读书时候一个寝室的,如果有一个很自私的人,她回寝室不会顾及夜深人静,就会制造动静把大家都吵醒。

一般来说,婚内出轨,抛妻弃子的男人,他肯定是很自私的人,贪图私欲的人,只是有人还不至于那么残忍,但会把自己的快乐和潇洒,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不会觉得不正常,而是会觉得很舒适,至于别人怎么痛苦,不在意,不是他考虑的范畴,他的世界只有他自己。

许某某也文化程度应该不高,文化程度不高的人,看事情,只会看表面,看眼前,当他对自己的妻子举起屠刀的时候,他根本忘记了,自己和她还有一个女儿,如果穿帮了,女儿会怎么办,将来长大了怎么面对这一切,他全部忘记了,此刻的他,满世界只有自己,而且,对自己的智商蜜汁自信,我觉得应该是调查他以前是否有命案,因为逃脱了惩罚,而觉得的自己的智商凌驾他人之上。

当他对媒体侃侃而谈,那么镇定的时候,可以想象,他内心阴暗的地方,是多么看不起媒体,看不起公安,看不起全国人民,你们都被我耍了吧,哈哈哈,你们都不知道是我干的吧,而且居然还能在凶宅里继续吃饭生活,这样的人,已经是极度自私到了变态的程度,能够对媒体说,自己的妻子没有智商,内心也是对妻子十分嫌弃的。

我们可以看到,许多的评论,甚至还有被害人有罪论,认为是妻子让他压抑,不把他当自家人,应该给他房子给他钱,让他给自己的儿子。这些评论人士,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是非不分,过不下去的婚姻可以离婚,不到杀人的地步。我觉得这些人可以参加一个变态的心理的检测,在一个葬礼上,有个女孩对一个男孩一见钟情,第二天,她的另外一个亲属死了,是为什么,能答出某个答案的,就是心理有些变态的人。

用老百姓的话说,许某是一个气性很大的人。也就是说他脾气暴躁,性情狠毒。日积月累的不如意,会让他做出反常的举动。

许某这种性格的形成,和他的成长环境有着很大的关系。他为了和莱某结婚,动手家暴前妻(因此上引起了前妻闺蜜的不满)。终于跟莱某结婚了,但婚后的生活并不像他想象的那么如意。

因为住房是莱某的,莱某经济条件比他强。那家产的支配权,自然就落在了莱某的手中。他哪能长期受这样的窝囊气?日积月累下来的不满,使他恶从胆边生。再加上他想要莱某的回迁房,做自己儿子的婚房屡次遭到莱某的拒绝。

所以说,他坚信干掉莱某,就能得到一切。但是,人算不如天算。这一次;他失算了。

杭州失联女子命案,警察是如何破获的

7月23日,警方通报杭州女子失踪案「失踪女子已遇害,其丈夫有重大作案嫌疑,已被采取强制措施」。这个备受关注的失踪案件最终落下帷幕。早前在失踪女子丈夫报警接受采访的视频中就有很多网友讨论说,不会有人无缘无故的失踪,不是自导自演就是亲人谋杀,果真,根据案件目前的通报情况来看,失踪女子的丈夫嫌疑最大。

那么,失踪女子的丈夫既然如此善于伪装,他又是怎么被发现的呢?根据网友整理的失踪女子丈夫在其失踪之后发表的言论,我们大概可以窥探一二。首先失踪女子丈夫第一次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应妻子:“可能【出去】了”。但在第二次接受采访时却称称:“一个人她【出不去】的,按她的智商老实说,我这么多年跟她做夫妻了,对她的了解她是出不去的。”到了第三次采访,他反问:“现在就是感觉到,我的女儿怎么办?我的生活怎么办?我老婆什么时候【回来】到底?是死是活都不知道。”,这三次采访从不清楚出没出去到肯定失踪女子一定出不去,再到直接说失踪女子死活不知,只能说他一定知道失踪女子没有出去,并且可能已经不在人世。

其实还有其他很多的小细节可以看出失踪女子的丈夫有很大的作案嫌疑。失踪女子是在丈夫一穷二白的情况下,力排众议义无反顾的跟其丈夫在一起的,后来自己获得了房子和赔偿款,身价变成了千万,但还是踏踏实实跟丈夫在一起。而其丈夫据说一直以来都是游手好闲之人,因此从钱财方面推断,其丈夫也很有可能为了拿到失踪女子的遗传而对其进行谋杀。此外,受害人丈夫也曾透露,来女士走的时候只穿了睡衣,而来女士一直是一个非常整洁细致的人,不可能穿着睡衣堂而皇之的出去,细细猜来,除了该男子很少有其他人有如此嫌疑。

杭州杀妻案,警犬为什么没有发现

杭州杀妻案,警犬为什么没有发现?

这个问题,大体上有两种可能。

第一种可能,这种案子,训练有素的警犬不会发现不了,实际上早就发现了。

警方谎称警犬搜索无果,楼内搜索无果,实际这正是警方的高明之处。

这个许某某自己以为筹划的很周密,警方找不到证据只能不了了之,实际上一开始警方就从许某某的反常言行当中发现了疑点,推断来女士很可能已经被害,凶手就是枕边人许某某。但是为了不打草惊蛇,警方故意忙忙碌碌,对外展示出很不专业,毫无头绪的样子,等于给许某某打了一针兴奋剂,然后部署力量,在背后加紧工作,并观察许某某的反映。结果许某某不知是计仍在对外宣称他那一套不靠谱的逻辑。结果,不声不响之中,警方发现了许某某住宅中的血迹反应,仔细清洗的痕迹,用水量的问题,以及马桶拆卸过的痕迹。后边通过化粪池,找到了尸体碎片,结合其他证据,锁定了许某某就是元凶。

第二种可能,许某某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在作案现场使用了大量干扰警犬搜索的东西,例如风油精,洗洁精,汽油柴油等有异味的东西,使得警犬无法准确做出判断。

个人认为第一种可能大一些。

所以说,无论是警方发布的消息,还是媒体报道,往往是通过真真假假、虚虚实实,使真正的犯罪嫌疑人麻痹,逐步暴露出来。

杭州杀妻案,警犬嗅觉失灵的“哥德巴赫猜想”。

在许某丧失人性的杀妻后,警方使用警犬搜索没发现,还是在小区化粪池中才找到被害人来某的人体组织,终于锁定了真凶。

在近20天时间里,警犬为什么没发现许某杀人的证据?

照理说,许某在一间50多平米的小房间作案杀人,怎么说也会留下蛛丝马迹,特别是被害人的气味。人的嗅觉灵敏度有限,不能闻味破案,但是受过严格训练的警犬,为什么会嗅觉失灵?

警犬是一种具有高度神经活动功能的动物,它对气味的辨划能力,比我们人类高出几千上万倍,经过严格训练的警犬,可担负追踪、鉴别、搜查毒品和爆炸物等任务。

但在这个案件中,警犬的破案作用似乎缺位了。

脑洞大开做个哥德巴赫猜想,也许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执行破案任务的警犬,出警时可能正好生病,嗅觉失灵,这就像我们人类患感冒时,鼻子闻不出味道是一个道理,狗狗也是动物,自然也会感冒。

二是作案人许某具有娴熟的宰杀技巧,他从事过几年养鸭场工作,杀鸭是他的本职业务,剃毛去腥、开膛破肚、消除气味,一系列动作驾轻就熟,很少留下痕迹。

三是网传许某作案那天,家里的水表显示,一天用了2吨水,大大超过正常人家的用水量,水能克火,也能消除气味,被害人的气味被水冲刷的无影无踪。

四是许某作案30几个小时后才向警方报案,这么长时间,他可以使用开窗通风、空调换气及电扇排气等方法,把被害人的气味消除干净不留痕迹,使狗狗无能为力。

五是可能警犬搜索时已经有了发现,但警方为了不打草惊蛇,以获取更多更扎实的证据没有公布,直到在化粪池里发现被害人的人体组织才确定嫌疑人许某。

但这种可能性不大,在将近20天的时间里,全国人民都在关注此案,如有警犬发现,警方应该会在第一时间向公众公布案情。

以上仅仅是本人的猜想,这五点中,最后一点似乎可能性最小,大概率是前面四点,在此做一回答,也分享给广大吃瓜群众。

俗话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杭州许某杀妻案,虽然警犬没有发现,但他依然逃不脱警方严谨细致的破案工作,法律将对这个残忍杀妻的罪犯作出严肃判决。

按照常理,警犬的嗅觉非常灵敏,许某在一间50多平米的房子里作案杀人,怎么说也会留下蛛丝马迹,特别是被害人的气味。人的嗅觉灵敏度有限,不能闻味破案,但是受过严格训练的警犬,为什么会嗅觉失灵?

我觉得警犬的嗅觉失灵,有以下两原因。

大家都知道,警犬是一种具有高度神经活动功能的狗,它对气味有很强的辨别能力,比人类高出几千上万倍,特别是经过严格训练的警犬,可担负追踪、鉴别、搜查毒品和爆炸物等任务,在很多案件中,警犬也确实发现了很多可疑情况。但是在这次来杭州岁数暗中九龙泉也没有闻到异味。

一,犯罪嫌疑人把现场处理的太干净,没有留下异味

这个许某某杀妻碎尸是有预谋的,他肯定提前想到了这一点,知道警犬的鼻子非常灵敏。万一被警犬嗅到了或者被警察发现,他就败露了。所以他在做案之后,在清除异味这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

超市员工发现,许某某在7月6日-7月7日之间去超市买创可贴和清洁精,这些清洁精无疑就是为清除作案现场准备的。清洁精有超强的清洁功能。罪犯嫌疑人把做案现场多次冲刷。在化学清洁剂的作用下,现场就留不下痕迹了。许某某还会想到别的方法,比如开窗通风。

二,许某某在做案时,在地上铺了塑料薄膜。他提前想到了这一点,怎么能消除痕迹?

如果许某某提前铺了塑料薄膜,他作案完毕后就会把薄膜卷起来,然后装在一个小袋子里,不显山不漏水地用袋子拿出去扔掉,这样谁也不会发现。

许某某做过屠宰鸭子的工作,虽然人体和鸭子体积不一样,但是一些身体结构还是基本相同的,所以他在分解尸体的时候,还是非常熟练的,另外,他的作案工具一定非常锋利。

如果许某在作案现场提前铺了一层塑料薄膜,那么现场留下的脏东西肯定就没多少,再经过洗洁精的冲洗,基本就没什么异味了。

再说,案发后警察偷偷查看了许某某家的水表,他在7月6日后就用了两吨水,这两杯水用来干什么了呢?肯定是冲洗作案现场。这样一来,就没有异味儿了,警犬来到也不会发现。

杭州杀妻案中,警犬没有在罪犯嫌疑人家中发现异味,这个问题确实很费解。我觉得最大的可能就是罪犯在作案的时候铺了塑料薄膜。如果他没有铺这层塑料薄膜,即使他处理的再干净,也会留下一点异味。就算他是用了洗洁精,有大量用水冲啥,他还是不放心的。但是铺了塑料薄膜就不一样了,我们都知道塑料薄膜不透水。

这个许某某在作案30个小时之后,才去报案。他就是为了故意拖延时间,让屋子的气味散发干净,当警察来到场家里的时候,不能发现。如果不是来女女士单位,打电话询问她为什么没有去上班,许某还不会报案的,他还想再往后拖延时间,让家里的异味彻底散发消失干净。

但是徐某某就没有想到,百密一疏,他家的水表走量暴露了他作案嫌疑,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个人看法

最大的可能是:当时就已发现,但为了不打草惊蛇,放了虚幻的烟雾弹让嫌疑人放松警惕,然后进一步寻找证据,一步到位抓获嫌疑人!

其实别说是警察,连吃瓜群众第一反应都会怀疑丈夫是最大嫌疑人。这种情况下,在没有确凿证据把嫌疑人绳之于法前,保密是最好做法。

网络上有文章揭示许某某有过养殖鸭群包括从事过鱼粉等销售工作,对于鸭子褪毛、开膛破肚、去腥除味,如何将整条鱼制作鱼的粉末等,自有一套娴熟的操作套路。

因家庭矛盾,许某某对枕边人下手,利用其掌握的上述相关知识,对来女士进行了碎尸,将皮肉、五脏六腑等人体软组织,切成了碎沫,通过下水道,被冲进了化粪池,骨骸等不易捣碎的组织,带出室外抛弃了。

在作案完成以后,许某某采取了开窗换气,对作案的卫生间进行了消毒水等除味处理,不留下一点作案痕迹,卫生间来女士留下的人体气味,随着时间的流逝,早就被散发一空。

即便警犬是经过专业培训的,其嗅觉非常灵敏,高于人类的鼻子许多倍,但除了在卧室来女士睡过的床、盖过的被、穿过的衣服内,尚存来女士的体味以外,警犬确实未能在许某某碎尸的卫生间内,嗅到来女士的体味。

网络上关于警犬在卫生间嗅到了来女士的气味,只是警方没有打草惊蛇,此说法可能并不存立,如果警方率先锁定化粪池,不可能调动警力对小区的窨井、附近的河道等进行检查,一直拖直到7月23日,才调来抽污车重点关照来女士所在单元的化粪池。

通过专案组对抽取的38车粪水进行冲洗筛查,发现有疑似人体组织,最终,经过了DNA比对,确定系来女士的人体组织,其丈夫许某某才被刑事拘留。

此外,当初警察在察看卫生间的时候,并未发现有任何的异常,可能真的疏忽了卫生间内坐便器底部的玻璃胶是新封存的。

此后,在化粪池内发现有人体软组织碎沫结构,经DNA比对证实是来女士以后,许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之后,才在卫生间内发现此现象。

警方检测到来女士失踪当天,许某某家自来水使用量有2吨,这绝对是个反常现象,估计也是警方重点调查了来女士所住这幢楼内的住户,每户人家的储藏室、衣柜、冰箱等都统统检查了一遍,所有楼道、地下室、房顶的角角落落、电梯井、烟道、通风管道等隐秘部位都搜了个遍,没有发现来女士的踪迹的背景下,才最终锁定了化粪池。

毕竟来女士被确定自7月4日回家以后,并未离开三堡北苑小区,一个大活人不可能莫名其妙就此在人间蒸发,警方肯定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只是非常可惜来女士仅剩下支离破碎的成碎沫的人体软组织,此案作案人非常残忍,已超出了人类想象的底线,许某某有着非常强的心理抗压能力,以及一定的反侦察能力,在警方和媒体面前的表现毫无破绽。

这傻比也是!就为房子给儿子就狠成这样子!

老婆才是陪伴最多的人,儿女都不是。他这是自己作,害人害己真混蛋加魔鬼

到处都是味,警犬都懵逼了。你叫它怎么定位。

其实就这个问题,我也深深的思考过,不过最后根据广大网友的集思广益我来一起概括一下:

1,许某作为手法真的太高明了

如果他有心去掉血腥味,肯定会想各种办法来掩盖,比如说用稀释的明矾水浸漂,或者一些家用洗衣粉,肥皂等,另外多用水反复清洗几次,从许某当天的用水量就可以看出许某清理的有多干净。

2.警察故意说警犬没闻到,让凶手放松警惕

我们都知道警犬都是经过专业的训练出来的,如果警察有意让警犬不出声,那当然也可以做到,有可能警察也怀疑过许某就是凶手,就是为了让许某放松警惕,更好的破案,

3,开句玩笑话,警犬没认真干活

这个不是我说的,是网友说的。这个肯定不能当真,要知道为了破这个案子,出动了好多只警犬,一只不干活还说的过去,那么多不干活就太夸张了吧。

以上就是警犬没有发现的原因,如果还有剩下的欢迎补充。

据我推测,原因有二:

一是清洗得太透彻、太干净。估计许某碎尸是在卫生间内进行的,卫生间地面与四壁应该全贴满了瓷砖,即使沾了血迹或污物,较易清洗,且卫生间空间狭小,清洗彻底并非难事。许某曾在作案后去附近超市购买了洗洁精,其在作案后肯定N次对卫生间进行了艰苦卓绝的大清理,警犬的鼻子嗅不到什么也正常。

二是许某使用了某种特珠的处理方法。许某杀妻蓄谋已久,肯定对于警犬上门查案己有预案,所以,他如何应对早有对策,事先必想出了妙招。果然令警犬失灵。

但聪明反被聪明误!人间恶魔许某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主要是杭州许某某杀妻案已经预谋很久了,你想他找到碎尸机,支开自己的女儿,女儿不在家的时候事事作案。

他的种种行为都是许某已经预谋有很长时间了,他有反侦察的能力,所以,不让警犬发现,如果警察能够发现尸体的话,那就证明许先生反侦察能力失败。

按照许先生的那种做法,他是想得到这笔财产已经谋划了十几年,从他要求妻子离婚,对前妻子使用家庭暴力,逼着妻子离婚等等行为,就已经在那个时候打下了预谋。

所以,他才说他的妻子,智商不高也就是这样原因,明知道自己想要这来女人是为了谋财害命,这个来女士一点也没有警觉,所以,许某某才反讽刺妻子,没有智商。

许某某自然认为自己的智商很高,所以,他的智商高,和反侦察能力就是让警察找不到,自然不会留给警犬知道。

明摆着的这样做,就是预谋了十几年谋财害命的来的,自然在反侦察的能力就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当然警犬没有闻到。

如果警犬都能够闻到,他自然就不叫反侦察了能力了。

所以,杭州许某的杭州杀妻案,警犬没有发现是因为许某某已经做到了反侦察,把妻子用碎肉机把尸体已经碎尸体,这碎肉的尸体已经被他放在大便池里。已经被谁冲走了。

警犬没有下水,自然是没有发现了,许某作案那天,家里的水表显示,一天用了2吨水,大大超过正常人家的用水量,水能克火,也能消除气味,被害人的气味被水冲刷的无影无踪。

警犬自然就没有嗅到,这很正常,这就是杭州许某的反侦察的能力,如果警察不做NDI查出粪池里的白骨肉是,失踪来女士的NDI他还会承认吗?自然不会承认,而且还会名正言顺地继承来女士的财产。

杭州许某的反侦察能力,自然不会让警犬知道。